今天下午因为要等的人迟到,所以我在中央艺术坊的横巷里呆坐了一个钟头。
然后让我有机会欣赏到他的街头演唱。
在一个钟头前,我已经注意到他随身携带了一把吉他坐在我的不远处。
他一副很随性的打扮,脚踏一对白饭鱼,头戴一顶看上去比较残旧的帽子。
起初我以为他只是在角落头自弹自娱那种,我没有想到他把他的吉他袋折好后就铺在巷中间,然后脱下他的帽子稍微整理一下头发后就把帽子番过来放在吉他袋的上面。
他的举动显得是多么的悠然,他的吉他肩带颜色特别吸引我,是由牙买加的国旗颜色组成的。
还有一点蛮幽默就是他白饭鱼的鞋带绑上一串由汽水瓶盖组成的串子,这很显然是拿来打拍子用的,当他的脚有拍子地往地上踏的时候那串水瓶盖就会互相撞击而发出声响。
我在那差不多坐了一小时听他自弹自唱,讲真他的歌声真的出乎我意料中好听。带点沙哑,但可以飙到很高音。
在他身边走过的人群反应都不一。
有些匆匆忙忙滚水烫脚就走了。
有些驻足一旁观看一会儿又走了。
有些是看着他演唱,但这并没有令到他们放慢脚步。
有些拿出相机帮他拍照。
有些好像我酱索性坐在那边听他唱歌。
有些一首歌都没有唱完就从自己钱包掏出钱来放在他的帽子里面。
那时我就觉得他真的完全依自己的意愿去做自己喜欢的东西。
他唱,不是为了要我们的掌声。
他唱,不是为了要你停下片刻欣赏他唱歌。
他唱,是不会理会你们用怎样的眼光来看他。
他也不需要我们来对他说:“你唱的真好!。”
随性带点潇洒,身边如果没有什么牵挂顾虑的话,为什么不可以跳出去。
在我离开时,他帽子里面的钱今晚应该可以吃一顿鸡腿饭另加一支百啤的。
对于他来说,今晚过后,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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