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十九歲第二次生病,出院後本來是可以繼續升學的,陰錯陽差的結果,導致於那一整年我沒地方能讓我讀書。爸爸告訴我,醫師都說我可以繼續讀書,應該也可以回到自家工廠工作。於是我就無奈地答應了。但我答應爸爸每天只願意做六個小時,爸爸也很快就答應了,從此以後我就九點左右上班,下午四點左右下班,下班我就騎著爸爸的摩托車去籃球場打籃球,經過第一個月的時間過後,我的父母親認同了我的工作能力,雖然工作的時間未滿八小時,但是那段時間我幾乎已經可以獨當一面了,那時我媽媽一個月給我的薪水大約六、七千元,剩下的幫我理財儲蓄,一直到現在。
我自從生病以後,幾乎沒有跟女孩子有所互動,所以當我每天工作下班打籃球,包括週休放假也是打籃球的時候,都會碰到那一群熟悉的朋友,有男的有女的,時間一久,雖然不知道他們的名字,但是都已經很熟悉了,有一次,在籃球場下休息的時候,我主動的找一位男孩子,我主動地問他,你們是在哪邊認識的?為什麼互動的關係那麼良好,感情很像兄弟姊妹?他告訴我,那個地方就是教會,也可以認識很多異性朋友。
於是我就找一天去教會,看看他們到底在做一些什麼樣的事情,於是看到他們在唱詩歌、禱告、讀聖經。當他們下課之後,大多數的朋友也都跑來找我這一位新朋友聊天,其中有一位稍胖的女孩子告訴我不要吃藥,每天禱告、讀聖經就可以康復,如果我一直吃藥下去就怕我會得腎臟病,她不說還好,她一說,我就聽她的話一個月不吃藥,之後沒多久,我就被我媽送住院,這是我第三次住院。那時我二十四歲 .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