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也奇怪, 很多人對自己的蘋果電腦有種奇特的感情.
別的PC, 用舊了, 丟了就丟了, 沒什麼感覺.
但蘋果就不一樣.
要放棄一台蘋果, 會特別的不捨.
這就是蘋果的魔力吧.
封面這張是大三(1987), 宿舍裡拍的 (後面海報~王祖賢)
兩萬多塊買的, Mac512Ke, 是原來的Mac128K的改良版.
512KB的記憶體, 800KB的磁碟機.
回憶起來, 使用時就是很enjoy.
有個軟體, 叫MacPlayMate.
畫面上就是個穿很少衣服的女郎,
旁邊就有很多情趣道具.
用老鼠點選道具,
然後去弄那女郎, 她就會出發浪聲! XD
在那PC只有簡單的嗶或嘟聲,
這種語音處理器超神奇的.
我就接上實習課做的放大器,喇叭,
然後在男生宿舍大聲波放這女郎的叫床聲.....
很好玩, 因為大部分的同學都沒有女朋友,
讓大家學習聽聽.....哈哈哈
(當然必須聲明, 我那時也沒聽過真的女孩的那種聲音啦!)
後來又花重金從美國郵購了加束卡,
10MHz CPU (在現今隨便就2.4GHz的年代, 大家能想像 10MHz 就感覺超快嗎?)
2MB (當年PC最多也才640KB呢!)
拿來準備系統程式做業, 很快就寫好.
後來因為生活費所需, 只好忍痛賣給同學. 希望他有善待它. 阿門.
結婚之後, 要買蘋果可就難嘍!
等了好久, 終於等到1993有家蘋果代理商清倉,
才買了台Mac Classic.
(這張是從網路上抓來的, 因為當年那台沒拍照.)
這時已距離上台Mac512Ke已6年了,
但一般人買得起的麥金塔還是和8年前差不多一樣的規格.
還是8MHz的68000 CPU, 2MB記憶體, 磁碟機進步到1.4MB, 多了顆硬碟.
這時PC已普遍486-33MHz.
這台我就每天抱著搭火車通勤,
從台南市到高雄市.
為什麼肯那麼吃力呢?
那當然有原因的!
公司配的VT100終端機和PC都只有80x25的螢幕,
但用Mac可以看到至少50行.
這差別可大了.
寫程式一次看25行和一次50行的差別
就是25行的那種就一直在那上下捲動,
50行就可把程是寫完, 下班回家!
如果只用VT100的人, 恐怕就必須加班,
用人工方式編輯方式改資料.
但如果用簡單的小程試去跑,
就可以早早下班, 回家去抱老婆啦!
但每天抱台那麼重的電腦趕火車上下班,
真的很累耶!
求老婆, 可不可以讓我買台筆電?
用我自己的bonus(竹科公司會在7月,12月發bonus).
這可是人生第一堂婚姻課喔!
原來, 很恩愛的夫妻, 也可以為錢起爭執.
她想把新房布置起來, 請同事來參觀.
對我而言, 她的同事只來一次,
但我這台筆電可影響事業發展.
最後還是拿現金去買筆電, 刷卡刷爆了去買沙發.
這台Powerbook160在1994年可厲害了.
先進的滑球, 還有讓手掌靠的wristpad.
現在的比電真的就是抄襲Powerbook率先使用的規格.
記得當時的PC筆電, 滑球小到像彈珠, 還放在很奇怪的地方,
完全不顧人體工學, 使用時手會很痠.
也沒有wristpad, 就讓妳打字時雙手懸空.
這台NT$52,000. 但很值得, 好幾次救了我.
若想法是: 既然是公司用途, 為什麼不公司出錢?
那, 就慢慢的用公家的設備吧! VT100的終端機!
後來到1997年, 正在努力說服公司放我走,
好讓我轉調來美國總公司上班,
台灣的老闆突然email了分履歷表來,
說, 趕快填好, 寄還給他.
一打開, 完蛋! 台灣用的Word6.0中文版存的檔案
是用16位元的內碼, 即使英文字也這樣存檔.
在美國的英文Word6.0打開, 全是方塊!
還好平時有在付學費, 知道這件事.
而且, 我的Powerbook上的Mac板Word5.1
剛好就打得開PC的中文Word6.0檔案.
冒汗! 還好有這台Mac! 再一次關鍵時刻, 被PC擺一道, 被Mac救起來!
再來, 1998年就調來美國上班,
大搬家, 老婆生小孩, 那就更沒錢買電腦啦!
這段期間就只好自己拼裝PC,
好處是總算一技之長, 當作第二技能吧.
又過了好幾年(2005), 有天我發現了eBay.
有人在賣舊型的Mac耶!
趕快去bid看看, 人生第一次下bid, 贏了別人在那窮開心!
$90 買到了這台 ~ 小藍
把手還少了兩根, 我另外去找到賣零的把手.
後來又加了G4.....但奇怪, 並沒有當年的那種樂趣.
2005-2008這幾年我都在出差, 想說若有台自己的筆電,
做些自己的事就不必再用公司的電腦,
不是很方便嗎?
於是乎: 將將.....eBay買的iBook G3
這螢幕真是gorgeous! 相比之下, Windows XP 的細明體真醜!
但這兩台麥金塔都是PowerPC的CPU, 很奇怪, 做起事情來就是慢.
*嘆氣* 能說什麼呢? 人生充滿了失望與不公平.
原本很棒的 32位元Motorola 68000 輸給了16位元 Intel X86 軟體.
高檔的Mac 輸給了設計簡單的 PC.
Digital Research CP/M 輸給 Microsoft DOS.
我們公司的股票 居然不比賣甜甜圈的Krispy Kreme?
這告訴我們一件事.
不能只靠功能, 也得靠EQ, 和合群.
獨樹一門的死得快.
最近, 老婆批准買新的Macbook了,
連她自己也看上了新的Macbook Air.
(很多做太太的都這樣, 起先嫌Mac太貴, 等老公買回來的, 就搶著用)
但早已失去當年的那股熱誠了.
Lenovo Thinkpad的筆電設計比較符合我的需要.
況且, 公司現在配的T410就很好用了.
小抱怨一下: 當我想買自己的筆電時, 去電腦公司逛, 結果回家時, 抱了台給老婆的Sony筆電.
隔年我說該我買了吧? 老婆說今年回台灣不想再帶那台索尼, 因為太重.
所以她想買Macbook Air! 換我說, 太貴了, 買台$600多的Toshiba就好了.
哈哈! 風水輪流轉啊!
請看這張網路上抓來的圖.
原來搞了老半天, Steve Jobs要的就是iPad.
當年的麥金塔只不過被當時技術給限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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