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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8 20:16:32| 人氣79|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也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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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麻要這樣?!
不爽就是不爽!
喜歡就是喜歡!
不用不爽我表面上又裝的跟我很好!
不需要這樣!



虛偽.


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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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誰?!
ˋˊ
我要把他丟到海裡去餵鯊魚!!
2007-05-12 11:52:09
版主回應
欸欸欸!
他太北爛了!
把他丟到海裡餵鯊魚還不夠啦!
要再狠一點!
2007-05-12 12:05:07
= =
鯊魚現在都還會挑肉吃耶!
白爛的人還要分等級吃唷!
既然丟下去不夠,要不要請他接受十大酷刑呀?!
2007-05-14 20:03:07
版主回應
假如現在還有十大酷刑當然要阿!
讓他錯過就實在太對不起他了!
哈哈!
2007-05-14 21:02:54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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