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對象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公私立高中職及大專校院科系所之在學學生(含應屆畢業生)
參選組別 一、高中職組(各高中職含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二、大專組(各大專院校含五專四年級以上學生及研究生)
參賽作品規格 一、作品種類 (一)高中職組: * 影音藝術創意類 1. 創意說明:本類作品以呈現或融合原創音樂、肢體表演、創意影片、或電腦 動畫等多媒體影音之藝術創意,可於線上觀賞者為限。 2. 創作方式:運用電腦技術將創意作品予以數位化處理或編製者,或是直接以 電腦軟體創作剪輯之作品。 3. 作品數位化檔案規格 (1)檔案格式:flv或wmv格式。時間以5分鐘內為宜。 (2)檔案大小:檔案以30MB以內為限。作品畫面尺寸最大為640×480 pixels。 (3)檔案名稱:以作品名稱為主檔名,例如檔名名稱為「作品名稱.flv」。 4. 注意事項:作品若有使用他人創作之任何素材者,必須由作者自行取得發表及未來得獎後本館使用之權利。
* 電腦動畫創意類 1. 創意說明:本類作品以利用電腦創作之動畫,可利用線上播放者為原則。 2. 創作方式:以電腦軟體自行創作設計之作品。 3. 作品數位化檔案規格 (1)檔案格式:flv或wmv格式,時間以5分鐘內為宜。 (2)檔案大小:檔案以30MB以內為限。作品畫面尺寸最大為640×480 pixels。 (3)檔名名稱:以作品名稱為主檔名,例如檔名名稱為「作品名稱.flv」。 4. 注意事項:作品若有使用他人創作之任何素材者,必須由作者自行取得發表及未來得獎後本館使用之權利。 二、參賽者每人同一類別僅限參加2件作品,與他人共同創作者亦同。多人共同創作時,報名人數不得超過5人。 三、各類參賽作品主題不限,惟作品須以創意為主,不得抄襲臨摹他人作品,若有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參賽者自負相關責任。其中影音藝術創意類、表演藝術創意類,如屬再詮釋或演出他人之作品,必須另加入參賽者之主體創意,且不得侵害他人之智慧財產權。參賽作品規格有疑義時,由評審委員會於複審時合議認定之。 四、參賽者請詳實繕打500字以內之作品說明。 五、本競賽係採匿名審查為原則,參賽作品中不宜呈現作者姓名、就讀學校等作者基本資料,如有特殊情形需顯示資料者,同校評審委員須予迴避。
柒、收件規定 一、收件方式:至本館臺灣藝術教育網(http://ed.arte.gov.tw/index.aspx)或競賽網站(http://arte.dragon-ad.tw)報名(填寫作者資料、上傳學生證影像檔、著作權使用授權書影像檔、作品電子檔)。 二、收件時間:99年5月28日上午9時開始至9月20日下午3時截止。收件截止時,作品及有關資料傳輸若遇網站塞車或中斷之情事者,本館得委由協辦單位查明後補行上傳或代傳之。 三、參賽上傳之作品、資料均不退件,請自行留底或製作備份。
捌、簡章索取 本實施計畫請逕至臺灣藝術教育網下載,洽詢電話:(02) 2311-0574轉241;有關上傳檔案 相關問題,請洽詢本案協辦單位:郡肯廣告有限公司,洽詢電話:(02)2917-9815。
玖、獎項與獎勵 一、獎項 (一)高中職組:錄取 第一名:一名,致贈獎金1萬元、獎狀乙紙。 第二名:一名,致贈獎金8仟元、獎狀乙紙。 第三名:一名,致贈獎金5仟元、獎狀乙紙。 佳 作:二名,致贈獎金3仟元、獎狀乙紙。 二、獎勵 (一)若為兩人以上共同創作之得獎作品,其獎金平均分配,獎品共同擁有。 (二)得獎者之指導教師,本館將致贈指導證書乙紙。 三、相關事項 (一)上開錄取名額得予從缺部分或全部。但前三名從缺時,得視作品水準增加錄取佳作若干名。 (二)獎金之核發,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由本館代扣所得稅後核發獎金予得獎者。 拾、評審、揭曉方式與頒獎 一、評審: (一)資格審查:由本館依作品規格、參選資格等資料進行審查,資料不足、規格不符者得不予受理。 (二)評審要項:依據本競賽評審要項辦理,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工作,並得採線上評審。評審要項包括:創意表現(50%)、理念表達(30%)、技巧運用(20%)。 二、頒獎:頒獎日期、地點,刊登於本館網站。
拾壹、注意事項 一、作品如係抄襲臨摹他人作品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獲獎資格。上述情事如已發給獎金、獎狀時,所領獎金、獎狀應交回主辦單位。 二、參賽者若有違反本計畫之情事,或作品規格經評審委員會合議認定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得不予受理報名及評審。其他未竟事宜由評審委員討論決定之。
拾貳、著作權授權規定 一、為擴大藝術教育推廣功效,參選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於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應授權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無償利用,且不限定該著作財產權之利用地域、時間、媒體型式、次數、重製次數、內容與方法,並不得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行使著作人格權。 二、為配合教育研究與推廣,獲獎作品得由本館安排於本館刊物、網站、光碟或其他媒體發表,並匯入本館臺灣藝術教育網資料庫,不另
活動網址:http://arte.dragon-ad.tw/ |
----------------------------------------------------------------------- http://210.60.30.125/U192010/Default.aspx 2010 U19全國創意發明競賽之參加辦法 一、參賽資格: 19歲以下---1991年1月1日後出生,並擁有中華民國身分者。 二、參賽方式 個人參賽或團體參賽 (1) 團體人數以6人為限 (2) 一人(或一團體)參加比賽不限繳交作品件數 注意事項: (1) 所有參賽者年齡均須符合主辦單位規定之年齡限制─19歲以下 (1991年1月1日後出生者),經查驗後參賽 者若未符合此年齡限制者,即刻喪失參賽資格。 (2) 遵守智慧財產權: A. 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等智慧財產權之侵害,須由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自行負責法律責任,並賠償主辦單位因此所受之損害。 B. 參賽作品需為自己創作,若經人檢舉或告發為他人代勞且有具體事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獲獎,得追回獎金及獎品。 C. 參賽作品於參賽期間,須確保其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或專利權等智慧財產權為參賽者所擁有不得將其權利轉讓予他人或為其它單位所擁有,若發生此情形將取消參賽資格。 D. 參賽作品不得為已公開發表之作品、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或其他供商業用途之創作,經人檢舉或告發,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獲獎,得追回獎金及獎品。 E. 各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或專利權等智慧財產權權益,歸屬參賽隊伍個別擁有,惟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為非營利之目的,永久於全世界行使著作財產權之權利,包括但不限於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上映及公開展示之權利,主辦單位並有轉授權之權利。 (3) 參賽作品於本活動參賽期間(2010年5月至2010年12月),不得同時參加其他競賽,若發生此情形將取消參賽資格。 (4) 參賽作品不可為其它比賽得獎之作品,若經查證為已獲獎作品,則取消其參賽獲獎資格。 (5) 獎項由評審視參加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 (6) 獲獎參賽者及其作品的義務:獲獎作品必須公開展示於亞洲大學U19競賽之各項公開展示活動,獲獎者須出席作品公開展示活動及頒獎典禮。若參賽者因故不克前往,應派請代 理人出席。無故缺席者,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7) 團體報名代表者與成員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以團隊名義報名的參賽者,必須在正式的報名書上,指定授權代表人一人,註明團體代表人的詳細資料,並且有權代表該團體負責比賽聯繫、入圍及得獎權利義務之一切相關事宜,獲獎時由授權代表人領取。團體報名的所有成員和代表者,請自行分配團體內部的各項權責歸屬,若有任何爭執疑問之處(如獎金領取方式與分配),亞洲大學U19小組及主辦單位不涉入爭議並保持中立。 (8) 所有參賽者與法定代理人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所有參賽者,需填寫其法定代理人及其詳細資料,且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參與本競賽。獲獎獎金將交由參賽者或其法定代理人領取。 (9) 參賽作品送件規定: A. 參賽作品之電子檔案及相關資料,請參賽者自行保留原始檔備份,凡以電子檔繳件之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亞洲大學U19小組將不主動通知未獲獎之參賽者領回作品,請參賽者自行注意各項比賽結果公告時間與訊息。 B. 參賽作品運送,請參賽者自行負擔運送費用及作品安全,其責任歸屬均與亞洲大學U19小組無關。 (10) 遵守獎金稅法:所得獎金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者,主、承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 稅額。 (11) 獲獎名單公告原則:亞洲大學U19小組將個別通知所有獲獎者,並於亞洲大學U19網站公佈獲獎名單;未入選作品恕不另行通知。 (12) 參賽者因參與本競賽所產生之相關費用,均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13)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得由主、承辦單位隨時補充、修正後公佈。 (14) 具有發展潛力之得獎作品,經亞洲大學協助指導申請專利後,其作品的所有權歸屬將另行訂之。 三、 繳件時間: 99年5月20日-8月31日 四、繳件內容 (1) 『作品表』:
(2) 『報名表、同意書』:
(3)『作品繳交方式』: 第一步:網路報名 1. 至U19官方網站加入會員後填入作品名稱及隊名,即可完成線上報名並由系統產生報名編號 第二步:郵寄繳件 1. 至U19官方網站下載列印報名表(包含繳件報名書及參賽同意書)完成填寫 2. 列印填寫完成的作品表 3. 將作品及作品表電子檔燒錄成作品光碟(DVD-ROM或CD-ROM均可)並於光碟上註明報名編號及姓名。 4. 將作品表、報名表、同意書及作品光碟以A4大小信封郵寄到41354台中縣霧峰鄉柳豐路500號 亞洲大學創意發明中心 U19小組收 備註:不接受e-mail方式繳件,若非以郵寄方式繳件者,一律視為『廢件』。 (4) 『作品表及作品內容』: 作品檔案名稱命名方式:報名編號+作品名稱+順序編碼 例如: 作品名稱:扭轉天地 報名編號:001234(本編號於報名時由系統自動產生) 檔案名稱:001234扭轉天地01、001234扭轉天地02、001234扭轉天地03…以此類推。 電子檔格式解說: 1. 圖片檔: 靜態圖可為手繪、照片、2D、3D圖。 (1) 繳交檔案格式:『.jpg檔』及『原始檔』 (例如:使用Illustrator,需繳交『.ai檔』) (2) 手繪掃瞄:解析度300dpi (3) 照片:請以300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原始檔案大小為2048x1536 dpi以上規格 2. 影片檔: 動態圖可為影片、動畫、PowerPoint等。 (1) 作品長度:30秒~3分鐘 (2) 作品規格:解析度720x480 (3) 檔案格式:avi、swf、wmv、mpeg2、ppt,動畫不限定創作軟體,但檔案格式須為一般電腦播放通用之格式。 五、評分項目 百分比 評分項目 | 100% | 原創性 | 30% | 趣味性 | 25% | 想像力 | 25% | 觀察力 | 20% |
註: 原創性:新奇、未曾見過相同或相似的想法,自己對事物有獨特的看法 趣味性:作品本身的有趣程度,或者是否為日常生活增添娛樂、帶來歡笑 想像力:超越日常生活經驗、不受拘束的想法 觀察力:對周遭環境與生活所需的細微觀察,注意到一般人容易忽略的小地方或需要 六、獎項內容 U19最高榮譽獎:1名,綜合評比最高分者,該項得主不再列入單項評選。 最具發展潛力獎:優選1名,佳作5名 最佳原創概念獎:優選1名,佳作5名 最具趣味獎 :優選1名,佳作5名 以上優選選手,除頒發獎狀獎金之外,均可參加由亞洲大學舉辦的國際競賽。 獎項 | 人次 | 獎金 | 海外參賽 | U19 最高榮譽獎 | 1名 | 15萬 | V | 最具發展潛力獎 | 1名 | 8萬 | V | 最佳原創概念獎 | 1名 | 8萬 | V | 最佳趣味獎 | 1名 | 8萬 | V | 佳作 | 15名 | 1萬 | |
附註: 1. 主辦單位保留獎項從缺與增加之權力 2. 遵守獎金稅法:所得獎金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者,主、承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 稅額。 3. 入圍獎:初審入圍的學生,發送獎狀一份以資鼓勵,統一寄到學校由學校代為頒發,以增加榮譽感及參與意願。教師感謝狀:入圍及得獎作品指導老師頒發感謝狀。協辦學校/校長感謝狀:以彰顯其推廣U19競賽及辦學卓越的功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