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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13 22:04:50| 人氣11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很爛的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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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工作的那個老闆,真的很爛ㄝ

上個月,每天上班從11點到晚上10點,等於說每天加班,而且,我做到1/27那天,也就是說,我上班上了27天都沒休假(上個月就更不用說了),每天幾乎都上班11個小時(很累ㄝ)

他開過兩次跳票的支票
第一次面試的時候說,月休4~5天,一天八小時
第一次算薪水的時候,又改口說是一天9小時,月休6天
好~~那就算了,那我每天都超時這麼多,也應該要有算錢吧
我作的工作是服務業ㄝ,不是一般所謂責任制的工作,而且,我下班之前,也都會把事情做好才走,之前還是9:30下班的時候,我也為了工作,常常都到50多分才走(我都是為了把工作完成自願留下的),這些我也沒有說什麼,這是責任感的問題,我覺得把他做完,不要算加班,這我是可以接受的,我也不是那種自私的人,但是,因為找不到人,所以開店時間,我都得待在店裡
好,這沒關係,身為店長,我覺得我有責任這樣做,在還沒找到人之前,我也不想讓員工太辛苦,最累的事情我都一個人扛下來了

但是呢?我得到的是什麼?離職以後,完全抹煞我之前的辛苦

昨天聽之前同事說(他自己打電話給我的,不是我打去問同是的),在算錢的那位小姐(好像是老闆娘的朋友,這是來幫我們算薪水),因為我是正職,薪水不是用時薪算的,比較有問題,他就問老闆,我的錢要怎麼算

老闆竟然說,用底薪算天數就好,多的部分,老闆竟然說,「那不要管他啦」,是怎樣阿,那我每天為你這麼賣命幹嘛......
聽說好像還要到扣勒....

真的很爛ㄝ......

雖然我這個人是不喜歡抱怨啦,但是,真的是不爽阿~~~

算了,反正最近比較無聊,也沒啥日記可以寫的,我來寫故事好了

我會盡量客觀一點,因為我不喜歡抱怨,是因為抱怨,通常是站在個人角度去想事情,或許,別人的行為作法並不是很好,但說不定,已經是最好的方法了

但是,對他的「怨恨」,已經到了不吐不快的地步

反正,既然這樣,那我日記不知道要寫啥的時候,就來寫故事吧

台長: 阿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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