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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24 20:17:07| 人氣30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得理且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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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在一次公司的大型活動裡,被賦予企畫統籌的工作,也是該案子的專案負責人。然而,由於公司之前並無辦過相關活動的經驗,加上多數的同仁皆為生手,因此有不少的問題產生。其中一項,算是非常有趣的一件。

在活動即將開始的前一個星期,跟老闆有著裙帶關係的會計臨時要求撤換原來的汽球廠商以及舞蹈團體。原因是:太貴了。問題是:早在兩個月前,我已經跟老闆報過價,他點頭答應,跟對方也說好了,怎會這樣?她表示:負責人不懂這些程序,應該要請他們先估價。重點是:公司的事情到底誰能做最後決定?

由於另一家的價格幾乎是之前的一半,在汽球尚未做的情況下,以財務的觀點出發,我只好硬著頭皮跟對方說抱歉。但是另一個舞蹈我十分堅持必定要用原來的團體,一來時間太趕,要找音樂、設計舞蹈、排練,絕對來不及;二來,早就跟對方講定,他們也彩排完畢,叫他們不要來實在說不過去。結果這位同事的反應出乎我意料。

她問我:「妳有跟對方簽約嗎?」
我說:「沒有。」
「那就沒有毀約的問題了!」她回答。

豈知商場上最重要的是信用。口語的承諾往往比白紙黑字來的重要。簽備忘錄或合約書只是備忘,讓相關人員知道有這件事,可以存檔備查。如果講的話都不算話,誰以後還敢跟自己合作?

說也奇怪,有問題怎麼不早說呢?原來,老闆跟她要報價單,她發現沒有這個東西時,晚上八點,急忙的打手機給我,請我無論如何叫對方隔天早上十點以前傳報價單過來。可是這種接活動的工作,那一個不是睡到中午才起床?我表示:「最快得到下午」。第二天一早,她又提醒我,說一定要有報價單才付錢。

我笑嘻嘻的謝謝她的提醒,並且告訴她以後會先跟老闆報備後請他們找幾家詢價,再決定要那一家,但這次時間上實在不行,請多多包涵。

朋友們聽到莫不跳腳,其中的C說:「妳應該叫她自己想辦法!」不過我此言一出,就是翻臉的局面。對於她的做事方法,說不氣惱是騙人的。在一個專案裡,負責人就擁有最高的權利,其他人怎可一再阻撓,緊咬著一件小事不放。只因為,她跟老闆是親戚?!

換做是兩年前的我,早就大發雷霆:「老娘不幹了!妳們自己去做好了!」但是在那樣的一個當下,我的想法卻是:「老娘跟妳拼了!」拼實力,拼人氣,拼口才,也拼做事。總有一天,我會讓你們通通心服口服,舉起姆指說:讚!

會有這樣的轉變,是這幾年來遇到各式各樣奇奇怪怪的人。同一件事,大家的態度及做事方式都不同。我努力的去學習好的榜樣;對於壞的事情,當做是經驗,也暗自警惕絕對不能犯這種錯誤。我深深體會到:一個人要成功,實力跟經驗都在其次,最重要的是人際關係。

有些人總是以自己的觀點出發,不會站在對方的立場著想,所以合作總是難以談成。有些人即使明知道對方有錯,只是對事不對人的提醒,給他台階下,兩人的關係依舊良好。總之,所有的老鳥都是從菜鳥一步步爬起,犯錯在所難免,端看你如何去面對。得理且饒人,是永恆的不變法則。

2003/8/24Belle

台長: 艾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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