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一位朋友問過我一個問題;「你覺得如果有一個人很喜歡你,但你沒有很喜歡對方,只是不討厭,或確切地說,還有那麼一點點好感…。如果這樣,接受人家好嗎?」
談戀愛,是不是一定得彼此都很愛對方,愛得死去活來,片刻沒有對方覺得人生無望?抑或是,愛情只要雙方具備有基礎的「肯定」與點滴的好感,就可以試著交往看看?
有人以為愛是直覺,是喜歡就是喜歡,一點兒都不能勉強。有人以為愛情沒有那麼絕對,感覺是會變的,人是有感受力的動物,只要真心付出,是可以感動人的。不同的感情經驗,涵蘊著不同的對於感情的認知,以及想法,尤其在加入現實因素的考量後,感情的拉拔長大,更顯得難能可貴。感情要能夠走得長遠,初始的電力相吸、兩情相悅是入學考試,中期的相知互動、溝通包容是學期中的大考小考。至於能不能走到婚姻的許諾階段,涉及的因素就多了。平時的成績如果不夠好,打下的根基不夠厚實,那麼後頭的補救,再多的甜言蜜語都是枉然。
愛情故事的動人,總是有那相互關懷、體貼的互動。畢竟愛情是二個人的事,你初始即使覺得沒有那麼濃濃烈烈的好感,但互動之後產生的情愫,有可能反而使你更愛對方。愛的天平兩端,在不同的時期有時較傾你那兒,有時較傾她那兒,沒能同等重量其實沒什麼關係。重要的是要相互地傳達愛的溫度,從中享受愛的甘苦,並學習感恩…。
上頭那位問問題的朋友最近談戀愛了,她最終決定接受那個一直很喜歡她,對她好的男人。我相信她的接受定是有著某種感人的情節,使得她願意點頭,和他嘗試在愛的世界裡一同悠遊。入學考試通過了,接下來的平時成績就得用心耕耘了。我相信那個愛她的人會一直很努力地呵護這段情感,同時也衷心祝福朋友戀愛快樂。
廣闊的人世間,人在其中找尋百分百的情人。也許,我們真的難免有「白雪公主情節」,有在未央歌裡,找尋那「藺燕梅」或「伍寶笙」的想望。然而感情要能完滿與幸福,不在於找到各項條件都好的情人,而在於用心經營與對方的互動。「喜歡」與「契合」是可以在生活互動裡加溫的,身處情愛這塊相互照料、影響的園地,人該學習以幸福的自己,帶給另一半幸福的溫存。
相信自己的決定,珍惜自己的選擇,也許這就是愛情的簡單,愛情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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