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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2 01:06:31| 人氣16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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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ll We Dance?〉電影裡,Susan Sarandon說婚姻的意義是能成為彼此生命的見證,常常想,這二十餘年的生命,要是少了家人、朋友、愛人,我鏤刻了什麼作為證據?這個世代,幾乎誰都要來申請個部落格,即便火星文,即便模糊的視訊大頭貼,也是滿滿的留下生命的痕跡。

然而像我這樣一個懶人,不書寫日記、沒有自己的相機,最常使用的是語言,但語言隨風而逝,比敘說時橫飛的口沫消失的還要更快。〈Beginner〉的森乃說,人的記憶是不可能完整的,這一秒的時空在下一秒就灰飛雲散,我們所憶及的已非原貌。若真如此,我努力要記得的美好,其實只是徒勞?也許是吧,當我對你說愛的時候,就像整個世界的花兒都啵啵開了沁出香氣;然而當我氣惱,卻又像霜雪封凍大地,每當那個時候,甜蜜美好的感受哪兒去了呢?若它是真實的存在。

會不會其實一切都只是想像,所有的「Here and Now」永遠只存留在當下?

當然可以用已建構的知識去闡釋,認知的記憶與創憶,或是完形,然而那並不能滿足我,總覺得那並非真相,在多元真實的世界,我相信的才是真相。

但就算書寫了,攝影了,將那個美好的時空整個錄製下來,難道就能將我當下的感受一併寫入嗎?就像分手後,看著當年與愛侶的合照就能使愛情死灰復燃嗎?我們總希望留下這時的快樂,但總是徒然的,不是嗎?

那麼我們為什麼要書寫呢?每到一處還要拼命留影?對著已然失真的文字或者畫面喟然或者歡愉?怎麼樣才不讓生命的過程無痕無跡?我怠惰於書寫、攝影、甚至記憶,但那些曾經活過的,卻真真實實地流淌在我的血液、在我每個呼吸、在我每次的開門關門上樓下樓睜眼閉眼一切言行,我知道他們都在,雖然我拿不出證據,或許,你眼前所看到的我,就是證據。

那麼為什麼此刻的我還要寫呢?似乎我的寫,並不只為了記憶,而是為了寫這個經驗本身,指尖碰觸鍵盤的觸感以及聲響、坐在並不符合人體工學椅子的腰痠、凌晨仍不就寢的不甘願、還有心中那股不寫不可的衝動,字字斟酌的小心,我為了經驗這一切而寫,但所寫的這一切,並不足以成為我在書寫當下經驗的證據。

-2006/4/3 2:30 AM-

台長: 小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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