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今天看到報紙
小小的一篇
報上寫著一位17歲的女學生
與大他12歲的同性戀女友感情生變
因為女學生質疑他女友與男性外出
前天拿水果刀朝女友背後猛刺後送醫急救
在醫院時女友僅說要請前男友幫忙照顧
女學生醋勁大發,又拿水果刀朝女友胸前刺一刀,並刺傷自己右手臂
女學生說去年底與女友於釣蝦場認識
原先以乾母女相稱,後來感情漸深,今年3月一起在中和租屋
期間發生多次親密性行為,彼此還以公婆互稱
直到最近因為女友變心,多次爭吵,在失去理智下才會狠下毒手
看完之後,我心想...
我沒有這樣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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