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託朋友買的!!玉米鬚!!來摟!!
快樂的勒!!
但是也有不好的事情..
我親愛的吳亭謁同學!!出車禍!!
被人家撞!!
結果呢??可愛的車車壞掉ㄌ@
修理費用??自己出!
一聽到ㄉ時候我超火大!
什麼屁東西阿!
警察說什麼法規說!((法規是真ㄉ有這條))
"左行車要讓右行車"
請問這是放屁嘛!?
被撞還要自己出錢修車!?雖然法規規定!但是!是誰時速1百多撞到我家阿謁的?
難道自己都沒有羞恥心嘛?
撞人都不會對被撞的人有所愧疚ㄇ?
雖然法規說!但是自己都知道是自己撞別人了?都沒有想說要出錢幫被撞到ㄉ人修車?
吃到二十幾歲了!都沒有一點羞恥心嗎!?
請問現在的人真的都那麼沒有良心嘛??
現在勒?阿謁的雙腳膝蓋都腫起來了!!
沒辦法上班今天我就叫他再家休息!
請問!修自己車前就要1萬1左右了!
再加上他被裝飛出去飛出去還撞到別人的車子!還要賠別人修理費用((他跟撞他的人要公家_))
少說也要6千~8千不等!這樣加起來就要1萬多要2萬了!
真不曉得撞到人的那位""仁兄""你良心部會不安嘛??
你撞人ㄟ!連ㄉ禮貌上的修車錢都不會自己說要負責
雖然法規這麼說!難道你自己都不會不好意思嘛???你撞人ㄟ!
真是沒有良心加羞恥的傢伙!!
真是去它的!!!
生氣!!!阿不就還好還好人沒有受傷很嚴重!如果今天人有事你怎麼半??
難道還是要"左行車讓右行車""嘛?所以騎在左邊的比較倒楣摟?被撞還要自己出醫療費??自己出修車錢摟??
根本就不公平!!!什麼莫名奇妙的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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