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心急的丟下一串問題,
而我只是捻息了香菸,然後說:
『當一段眼淚不是為你而滑落的時候,
再多的心動都只是多餘,不是嗎?』
我在7-11打工,我得承認這的確是小說看太多之後的副作用。
每天我都以為會有一個長得活脫脫像是從流行雜誌裡走出來的美眉,然後總再十點零五分進入電哩,他會拿一份民生報,以及一瓶藍色利樂包低脂鮮乳,而且還是二十元的那種。
她總會剛好給我三十元,而且是兩個十元硬幣與兩個五元硬幣;接著把報紙夾在左手腋下,右手以拇指、小指拿起鮮奶,以食指和中指夾起一根吸管;她會笑一笑,然後點點頭。
接著某一天她會突然遞給我一張百元大鈔,當然我會很巧的發現鈔票上寫有她的名字,不用想她的筆跡一定相當娟秀,因為小說裡的女主角剛好都會不約而同的筆跡娟秀而令人感動到想哭的地步。
而長相料量這點更是不用多費唇舌解釋的,當你看見一本愛情小說,甚至你還不用翻開閱讀,你就可以知道裡頭一定會有的漂亮並且靈秀的女主角,然後她會和男主角愛的很辛苦,要不就是一開始會互看不順眼,吵吵鬧鬧的但最後還是會愛成一團無法自拔,差不多是連命都可以不要的那種程度。
事實上看這種小說最大的樂趣在於,所有人都知道這兩個超鬧的傢伙到最後一定會互相對眼,但好像就唯讀他們兩個當事人不會知道,因為他們得繞了一大圈才會知道原來對方是彼此生命中唯一的珍愛。
我曾經試圖寫信去問那個作者怎麼會這樣?結果他回信告訴我愛情是人豬頭不是?其實我覺得他才是豬頭一個,否則怎麼會寫出這中豬頭到不行的愛情故事來。
但是無論如何我是不會這麼做的,畢竟還是不要得罪搖筆桿的人會比較安全些,否難保我的名字會莫名其妙的出現在某本不紅的愛情小說裡,雸淺還是一個衰的沒完沒了的豬頭。
盡管我是這麼的唾棄那些把愛情寫的感人肺腑的愛情小說,但我還是會每一本都跑去買來看看,然後看完之後再嘲笑自己真是浪費生命,接著起碼會憤世妒俗並且舉喪好一陣子。
沒辦法,我老是追不到女生,所以我只好參考這些暢銷的愛情故事,看看裡頭的男主角都是怎麼把到美眉的。
如果換一個浪漫點的說法則是---閱讀是為了滿足現實生活中的缺憾。
於是在喝了兩盃愛爾蘭咖啡並且發現老闆娘都是歐巴桑,染後每天買一杯熱奶茶結果發現那些美眉等待的只是我趕快付錢,所以我只好試著跑去貓空碰碰運氣、看看能不能讓我邂逅到一個不食人間煙火的美少女、結果卻在半途就迷了路於是只好打消念頭之後,我決定換一個經濟又實惠的方式---
去7-11打工。
當我的打工生涯進行將近一個月,並且因為誤收三張偽鈔而感覺到相當之幹而是才意識到這種念頭石再過分天真並且容易賠本而打算洗手不幹時,我在這天下午發現一個疑似我會愛上她的女孩。
她的皮膚白皙,但我覺得那應該是蒼白;她的眼神迷濛,但我懷疑那是因為她剛睡醒,她的身材清瘦,但我判斷它應該沒什麼胸部。
不過沒關係,因為她是我喜歡的類型,而且我懷疑她對我也有好感,因為她筆直的向我走過來。
大約有五秒鐘的時候,我感覺到心花怒放,但是五秒鐘過後,我感覺到相當錯愕。
「你懂不懂排隊!」
她就站在我面前,以一種非常凶狠的口氣撂下這句話,我低頭一看,發現櫃檯前正好被擺上兩杯斯楽冰,並且有一個小小的手掌拿了幾個銅板,擠到她的面前想要付錢,旁邊還有一個比較高但也只比櫃檯高出一顆頭的小女孩十分驚恐的看著她。
當場陷入一片尷尬,我看見那個比較高的小女孩好像一副遇到壞人快被嚇哭的表情,沒有辦法我只好趕快拿起那個我連他頭頂都看不到的小小孩的銅板替他們結帳讓他們快跑。
為此這個女孩還非常不爽的瞪了我一眼。
「臭小孩」她說。
然後那兩個小孩拿起思樂冰拔腿快跑,並且在逃命之餘還不會忘記拿吸管。
「小的維珍妮。」
『疑?』
「我要一包小的維珍妮。」
『好。』
我以非常快的速度拿菸給他收錢找零給發票,為時大概不過五秒鐘。
「謝謝。」
女孩露出一抹虛弱的笑容,然後離開。
女孩離開之後我突然覺得鬆了一口氣,甚至我懷疑我剛剛一直在發抖也不一定。
我仔細的回想這不過一分鐘不到的時間,我的心情竟然猶如坐了一場雲霄飛車那樣。
女孩出現---心花怒放。
女孩生氣---錯愕害怕。
女孩離開---百感交集。
百感交集?是的,百感交集。
【未完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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