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又帶著原住民朋友到總統府前「出草」了,見她情緒激昂的大罵「殖民政權扁政府」、要求「外來政權道歉」,並質問「為什麼不敢讓我們拿『番』刀進去,你們在怕什麼」,這些畫面讓坐在電視機前看新聞的我實在哭笑不得。
在十多年前仍是國民黨執政的時代,當時許多原住民的知識份子結合在野勢力,致力於「還我姓名」、「還我土地」等攸關原住民族生存的重大運動。那時候的高金素梅,還只是個藝人,操著刻意的台灣國語演「愛」連續劇,她的感情生活豐富,一會為誰自殺,一會又讓誰為她自殺。
為什麼「還我姓名」、「還我土地」這兩項運動對原住民朋友別具意義?國民黨政府接收台灣之後,規定原住民通通放棄原來姓名,改為漢名;接著把原住民的精神象徵與生活依靠的台灣高山規劃為國家公園,僵化的法令讓原住民在自己世居的家園動輒得咎無法生存(無法獵山豬、飛鼠等用以溫飽)。除此之外,掌管原住民事務也只是內政部的民政司山地科(還是山地司?再查查),如果原漢通婚,原住民配偶(不論原住民妻還是原住民夫)以及其子女,皆可成為「平地人」。
這種種對原住民進行滅種的政策,當初可不見在星海中浮沉的金素梅抗議,我們甚至不知道她具有原住民血統。當然,或許現在她大夢初醒,搭著許多原住民藝人以其血統及才能大放異彩的順風車,終於覺悟並接受自己的原住民血統,開始關注原住民事務,本也無可厚非,但是這不代表她就可以不用功至此,盡耍一些便宜行事的聚集鎂光燈的把戲,隨意的激情演出。
要論殖民政權,國民黨政府早期的原住民政策才當之無愧,對於原住民自治(保留)區的要求,更是一直悍然拒絕到他們在野,而民進黨政府甫一執政,就把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更名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多一個族字,是把原住民視為一民族,而非只是眾族群的一支;要論外來政權,民進黨只是經過選舉取得執政權,說他們是外來政權實在是太抬舉他們了,因為要當外來政權其實是很不容易,得利用自有的武裝經過一番激鬥才能為之。
思緒突然回到十多年前我的大學生涯,我興致盎然的參加與原住民議題有關的座談會,積極向一位原住民牧師邀稿,內容談的是國家公園政策除了剝奪原住民的生存,更是侵佔原住民的土地。
冷眼看著高金素梅高度發揮演員表演功力,在疾呼在吶喊(還稱原住民的配刀為『番』刀?已經沒有人視原住民為番了,她怎麼還這麼不自覺?)。她是個很好的表演者,但她真的搞錯對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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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haomei/3/1239946671/20040721193422/
後記--
翻出我在1992年所編的學生刊物,終於找到那篇我曾費力邀的稿,題為「國家公園V.S.台灣原住民族」。作者為一原住民牧師,本名多奧,泰雅族人,其漢文姓名為黃修榮,我是在一場座談會中認識他的,經過多次討論,確立了文章方向。在刊物出版後不久,從報上得知他因車禍過世。這篇文章長達數千字,資料詳盡、立論清楚,特摘錄幾節精采段落,也在此紀念他、感謝他。
『在台灣,沒有人比原住民了解高山地區的生態、景觀,亦沒有人能像原住民那樣地與高山建立濃厚的感情。
『數千年來,山與原住民族脣齒相依,山不僅養育了台灣原住民族,台灣原住民族亦善盡了對山的保護。國家公園的設立雖修補了國人對大自然貪婪的惡名,相對的也再一次剝削台灣原住民族最後的生存空間。
『居山的原住民,如泰雅、布農、排灣等,他們看待高山為獲得生存資源的來源,並且建立了一套文化價值體系出來,舉凡食衣住行以及禮儀祭典宗教等,無不與之親密共處。國家公園禁止狩獵、採集(藥材、建材),無疑是嚴重侵害原住民的人文生態。原住民的狩獵是有特定時段的,如欲舉行慶典、禮儀時為之,不像漢人做商業活動的獵捕。馬來西亞的砂勞越土著伊班族人仍可以在尼亞國家公園(總面積才3103公頃,台灣的雪霸國家公園面積則高達76850公頃)舉行傳統狩獵儀式,與國家公園和平共存。
『國家公園之設立若未經原住民同意,以原住民的觀點看來,是一種侵略行為。
『蘭嶼達悟人的飛魚祭是在距陸地六海浬內為捕魚區域,偏偏蘭嶼國家公園規定達悟人只能到六海浬以外的深海地區捕魚祭典。獨木舟並非遠洋漁船,六海浬外的海域亦捕不到飛魚,請問是誰在扼殺原住民的生機?又是誰在破壞原住民的人文生態呢?
『大霸尖山是泰雅族人的拯救記號,是他們傳統不可替代的聖山,失去了大霸尖山,就再也難尋泰雅的精神文化,難道為了設立國家公園就必須捨棄這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