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時光,我看了,自已。
有三個故事情節,1966年的高雄、1911的大稻埕、2005的台北。
第一個故事,我最喜歡,因為那個年代和那個結局。
第二個故事,還好,是默片。
第三個故事,是歐陽靖的故事,有多少人的生活可以被拍成電影呢?
1966的高雄,
故事的開場是在一個撞球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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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也有一個歷史悠久的撞球桌,
是老爸買給我哥玩的,
那個時候,我哥15歲、我10歲、弟弟5歲。
爸怕大哥在外面打撞球學壞,
於是在一次家裡重新裝潢的時候買了它,
放在三樓,很大!(至少對那時的我而言,是的)
假如想打乒乓球,把乒乓桌放到球台上面就可以打了。
爸希望哥不要在外面鬼混,
把同學都帶回家裡玩,至少看的到。
小時後我很喜歡畫畫,
媽媽每次去萬客隆都會買很多圖畫紙給我,
還買很高級的72色粉臘筆讓我用,
72種顏色,共分3.4層,馬的超豪華!!
我最喜歡畫房子、車子什麼的,
就是很典型的"前面有小河,後面有山坡"的那種。
我還記得我一定會在天空畫彩虹,
然後逼我媽幫我跟畫拍一張。
爸媽買給我的東西,我總是很小心使用,
才不像我弟,喜新厭舊又粗魯的要命…
我們超會打架的,
爸媽為了防止這種情形發生,
所以,什麼東西都買兩份!
我的爸媽,是這樣疼小孩的。
想當初我還跟球桌一樣高,
我弟打球還要踩在椅子上咧!
常常跟爸或是媽挑桿,
老爸很強,我總是敵不過。
老媽,我小時後就感到她沒什麼運動神經。
我弟,他要是快輸我,就會用球桿把我的打的球掃掉,很賤!
當我的畫用色不再繽紛多樣,
想法和作為不再像小朋友那樣單純直接,
意味著我慢慢長大了。
也意味著,好景不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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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想打球,也沒有球桿了,
因為球桿在爸媽打架的時候,岔開,斷了。
是家庭暴力?還是夫妻吵架?
小孩子被夾在中間,
其實我不清楚!
只是很錯愕這種社會事件會發生在我身上。
不要再叫我當公正人,
手心手背都是肉,怎麼分?
如果夫妻無法在一起快樂,
那分開來各自快樂也是可以的。
過年,我選擇了好好陪陪家人。
每天早上,我都騎車載媽到處去拜拜。
媽每虔誠的拜一個神,
我就在媽的背後說:「神啊,請引領我媽走向正道」…
我跟媽說我除夕那天夢到阿公來看我,
我媽卻跟阿姨說我跟她體質一樣,很有那方面天份。
我就在心裡os說:「歐買嘎,別了吧!」
一直到我離開家的最後一天,
我和爸才有比較多的交集。
爸要我陪他去三重載客人,(那兩位乘客是越南外勞)
路上,像往常一樣的不多話。
沒特別留意,我的皮夾掉到前座的門縫,
但是後座兩位乘客倒是注意到了。
回到家我才發現我心愛的皮夾不見了,
著急了我,還要被我爸責罵。
最後是爸打電話給越南工頭才知道,
是那兩個外勞拿走的。
本來我還想包個小意思那外勞的,
答謝他們好心撿起我的皮夾,
因為不想讓他們難做人、說我們欺負他們,
但是老爸好像很氣他們不老實,
所以還是打消這念頭。
那一晚,就是我和爸交集最多的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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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媽同姓但個性大不同,
媽是會畢業典禮,拿攝影機一百萬分熱情捕捉我的那種,
爸則是不會做任何表示,卻在會場角落被我發現在偷看的那種。
當不成台商之後,家裡變了樣。
很屌!我覺得。
我有一個老爸很氣弟弟不務正業,但是自己卻和朋友合資開一間茶室!?
我有一個會跟神明溝通的老媽!?
我有一個被我撿到一包類似搖頭丸的弟弟!?
事情都發生了,彼此都心知肚明,最好的時光,留給無聲的球桌見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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