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請幹部於班會或課餘提出討論及公告周知)
受文者:執行長朱家明、第一副執行長張家銘、第二副執行長楊筠婷
(一)公告本系會發布98學年度「代理命令」,及98學年度即日起生效。
依據:本系會98年12月1日,系學會「代理命令」實施辦法辦理。
說明:
一、「代理命令」範圍為「全權代理」,依規定由執行長代理會長職務,依照會長職掌之規定全權處理會務。
二、執行長及以下幹部依照代理命令實施辦法行使應有權力。
三、代理命令生效日之前,原本會長經手處理中之會務,由會長處理後續直至完成工作,生效日之後新任會務工作由代理會長全權統籌負責。
四、會長與代理會長、代理執行長對外均得行使代表系會之權力,各自接洽對外會務活動,不受「全權代理」規定之限制,但對內會務由代理會長全權處理。
五、代理命令至99年1月11日生效,至第二屆新任系會代表選舉完成為止。
六、未盡事宜悉依「代理命令」實施辦法辦理。
(二)公告98學年第二學期第一次「代表會議」時間,暫定於99年2月開學第一週(2月22至2月26日)其中一天,確定日期及出席人員,將另行討論定案之後,再行公告。
(三)本系會全體會員對會務工作有任何建議及批評,歡迎提出指教,以期會務工作有所改進與成長,謝謝大家。
各位師長、同學,大家好!
我又要長篇大論了,很高興邁入新的一年,系學會成立至今不過(98.11.08起)2個多月,有幸順利運作至今,都要感謝系上師長及各位同學的支持,這是好的開始,但期望未來能夠永續經營,仍要依靠熱情有心的學弟、妹的共同支持與扶持。
本會成立以來,對內參與進修部第一次舉辦的「迎新活動」,對外更參與「南投縣紅土高原社區營造成果暨地產行銷活動」、「彰化縣98年度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成果展暨觀摩活動」二項大型且不同類型活動,發揮章程宗旨及本會職能「投助於本校、本系(會)榮譽之事務,提升社工形象與社會評價」之目標,確實多有助益,多少也打開本部本系知名度與活動民眾的好感,也讓參與的同學有不同於課堂學習上的收穫。
不過,在此要跟系上師長說聲抱歉,對於活動前置作業及規劃上,未能先行告知授課師長及做好前置溝通,使參與同學必須放棄該日課業學習,出席活動任務之安排,影響課程教學工作,若有產生各種不便及不周之處,於此提出萬分道歉,懇請師長見諒,將來會有所調整,及先行於系上師長進行溝通,以期能夠統一作業告知訊息或後續處理請假事宜,達到流程的順暢,讓會務活動與系務教學避免磨擦與衝突。
另外,進修部社工系我們可以看成是一個社區,社工系辦是一個行政自治部門,系學會是這個社區的發展協會,系上師長如同村里鄰長或幹事,同學則是社區居民。每位同學除了日常的工作、家庭、課業學習外,為了替自己爭取各種可能的權益,所以組織並參與發展協會(系學會)的運作。
本會籌備成立之前,系主任李美玲老師說過,本系身為社工系,樂見同學有社區組織與發展的實踐。為此,身為社工系的一員,若能運用在校求學期間,透過自治團體的行動,成為提早接觸社會公民、社會工作組織,讓較年輕或想模擬學習民主議事的同學有這樣的機會。
進修部同學在學習生活上,已經有先天的受限,系學會幾乎無法在學習時間內舉辦活動,因此選擇對外接洽公部門或機構、單位現成活動的投入、贊助,是節省心力及減少成本的不錯選擇。但是,除了迎新活動之外,本會對內尚未有正式大型的聯誼或競賽活動,或許在98學年下學期或可能的將來,幹部團隊可以考慮安排相關活動,提升系學會的凝聚力與熱情。
再來,提出一則故事讓大家思考;有一個性格非常要求完美的畫家,他希望畫出的作品,不但能使自己得意,也能使別人滿意讚賞。於是,他在一次自己的畫展中,做了一個不具名的互動遊戲。在一幅畫作旁邊,放了一枝紅色粉筆,立了一個小看板在旁邊寫著:「請大家把這幅畫中不美的地方圈起來。」結果不到一天就發現,這幅畫中佈滿了記號。這令畫家十分頹喪。
過了幾天,畫家在痛定思痛之後,決定反一個方向思考。他把同樣的畫作複製了一份,又放了一枝紅色粉筆在旁邊,但這次小看板上寫著的是:「請大家把這幅畫中最美的地方圈起來。」不到傍晚,畫家就發現這幅畫中同樣佈滿了記號,所有曾被指責為敗筆的地方,如今都換上了讚美的記號。
畫家的結論是:「我發現了一個奧秘,那就是:不管我們幹什麼,只要使一部分的人滿意就夠了,因為,有些人看起來是醜陋的東西,在另一些人眼中恰恰是美好的。」
我的想法是要告訴大家,無論自己能力再強,能夠做的多好,總是會有人不滿意,上至總統會被批評能力差勁,下至乞丐會被批評好吃懶做,總之,人無至善完美,但是只要能夠依照章程宗旨的方向去努力,讓大多數人滿意就可以了。
引用領導學之父-華倫‧班尼斯:「領導者做對的事,管理者則把事情做對」這句經典名言,我可以肯定的告訴大家,進修部社工系的每一位同學都可能是領導或管理方面的人才,但是受限於課業、家庭、工作的壓力之下,無暇讓自己能夠再付出多餘的心力,去服務系上的全體,這是可以被理解的。
所以,我希望在課業、家庭或工作的投入之外,若行有餘力的同學,將來能夠參與系學會的運作,並投入競選或爭取擔任幹部,可以獲得社團經驗的吸收,有別於課業上的學習。因為,系學會是學習領導能力的最好機會與管道。
亞洲大學轉型至今仍算是個新學校,在制度、風氣、學生事務等面向,尚須建立一個屬於亞大自我風格的基礎與發展,而相較於日間部,進修部並沒有受到學校主動照顧,積極輔導成立學生自治相關組織或社團,因此沒有系學會、學生會、社團等。進修部學生的能力與素質,並不會因為不是專職學生就比較遜色,而是在社會經驗等其他領域上另有專長與優點。
而在教育法規的保障之下,我們當然有同樣的權力,要求受到合理的權益與照顧,但是,應有的權益若不主動爭取,要消極的等待給予,那只是被迫放棄現在應該享有的權益。
雖然如此,這恰恰讓有心想要發揮的同學,一個無中生有,展現熱情的好機會。為了不讓大學四年留白,不是只來趕上課,急下課,並彌補就讀進修部而失去日間部所擁有的學生生活,本人思考了一段時間,毅然決然發起系學會的成立。
其中的壓力與不安,真是冷暖自知,雖然曾有政戰行政的經驗及辦理活動上的規劃,但面對本校進修部沒有系學會的先例,自是沒有多大把握,或許一開始的宣傳有所不足,及溝通的時間不多,加上本部同學對系學會的不正確認知及有所疑慮,另外其他學制同學的以訛傳訛,差點讓本系會成立的希望就此破滅,事實上表決票數驚險過半,還好是順利通過,否則便寄望將來有心的學弟、妹去接手推動。(若投票未過亦可以成立,但是誠信及信賴原則卻是最大的問題。)
其實,依照學校規定,只要二十五人以上聯名發起登記,便可成立系學會,但我沒有用最簡單的方法,由本班自行湊二十五人來代表本部全系,也沒有退一步聯合三四年級,湊二十五人來代表本部全系,而是選擇風險最大,讓全系一起採用投票來表決是否成立,更不是從全年級找二十五人來發起,甚至當初與師長考慮,排除一年級的新生表決權,因為新生初入大學生活,尚需摸索新環境,就面臨「什麼是系學會」,有什麼用處的質疑。當然,還有其他正反意見的聲音都有。
但這些過程,都是重要的經驗基礎,98-2學期系學會還要再接再厲,擬定成立本部社工系友會,但這還需要本系會的同學,持續的支持與愛護,才有辦法維繫下去。
除了系學會的成立,本系會也代表進修部,針對畢業班畢業照問題向學校提出說明,經過反應之後,會長與學務處副學務長張少樑師長溝通,瞭解畢業班畢聯會等權益問題之後,獲得學務處的重視與支持,由校方擬定「畢聯會組織辦法」並成立「98學年畢聯會」,正式選出畢業班畢聯會正副委員及畢聯會幹部代表,並且將日間部與進修部的畢聯會業務分開,讓進修部的畢業班同學更有權益自主選擇的彈性。
我們是進修部學生自治的火車頭,最終目的是希望學校成立進修部學生會,讓同學擁有更寬廣的社團參與經驗,展現領導力及學習組織運作的能力。當然,參與系學會並成為幹部,是學習領導能力的最佳管道,雖然我們有組織章程,也有科層組織,但是學生事務並不需要特別的專業管理,科層是制度管理,領導是彈性帶領,期望同學要瞭解其中的不同。本系會的組織章程及相關實施辦法完善,但同學也不必因為章程條文過多或感覺複雜,就造成壓力或消減了將來有心服務系上的熱情。
不要被章程上的職務所限制自己的能力、熱情與彈性,應當有新的角度去思考,個人在其所在的職務,可以發揮什麼樣的創意與發展,而任何人只要是按照宗旨的理想去邁進,本系會就有義務去接受這樣的理念與想法,達成共識為全體謀福利。記住,章程的職務規定,是釐清個人的責任,而不是限制能力的發揮。
學生自治組織是很有彈性且很大發揮空間的團體,端看每個人是否可以將自己的資源與人脈結合,為自己的大學生活增添其他可能成長的機會。章程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身為領導者是要做對的事,本系會成立便將四個重要幹部分布在四個班級,就是要讓每個幹部代表,在章程的組織架構下,去凝聚班級的共識與想法,班級的同學都是自己的團隊,每個班級及任何人都可以代表系學會去努力。
創會之初便設定組織章程擁有很大的權力與彈性,就看同學是否能夠去妥善運用,很多事情並沒有想像中那麼複雜,一旦決定去做,況且是正確的行動,往往有意想不到的結果。本組織章程是全國大專院校唯一「非會長制(類雙首長)」,排除會長制的立意就是,讓擔任幹部代表且真正有能力的同學,都可以去發揮自己的想法並實行,且透過自己的團隊去努力,不必全然聽令於會長一人,在遵循章程宗旨的範疇下,各自發揮但目標一致且分工合作,不會有互相掣肘的情況發生,這就是民主共識。
不過,創會初期至今仍侷限於會長能力(任務)領導,而無集體共議(過程)領導,除成立大會的討論之外,至今未開過一次「代表會議」,可見進修部的時間是擠不出來,這是我們面臨的必然處境。
基本上,代表會議的決策是由執行長去執行的,此外,執行長本身亦可以自行擬定會務(內閣制),自行運用內閣去推動會務,又章程的權力賦予每位幹部代表(會長、執行長、副執行長)擁有自己的團隊,這又有別於科層組織的垂直管理,直接達到扁平化的團隊管理,可以讓每位幹部代表,去做自己想要實行的會務工作,這就是本章程特有的雙軌制度,希望各位幹部好好參酌及運用。但是,有優點必有缺點,只要遵循章程宗旨行動,就可以避免缺點,發揮優勢。
四下是我們四年級的最後一學期,希望能夠順利畢業,也期望本部本系各位同學能夠在學習之外,若有心力互相服務彼此,為自己及將來的領導能力拓展而努力。而今會長即將面臨四下畢業期間,為了系學會的長久發展,提早發布代理命令,就是讓代理會長及內閣,透過集思廣益,趁此寒假擬定下學期之例行性會務或可能舉辦之活動,讓更多會員有更多的時間,可以發揮創意與行動力,奠定未來更好的運作基礎,讓幹部班底可以漸漸接手自己的責任與任務,以便轉移經驗及穩定同學對本會向心力的基礎維繫,本人也將轉為從旁指導的角色,期望能夠逐漸下放權責。
最後,本會所建立的風格,應是開放、彈性、創意、尊重與和諧的團體及民主團隊,每個人的意見都可以互相溝通且受到應有的重視。
祝 本系全體師長 新年快樂
全體同學 期末考順利
第一屆系會長 簡宏哲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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