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請不要叫我阿信,叫我壯烈的信偵探柯南吧。
演唱會一結束,喘了半口氣,馬上就投入新廣告的拍攝。於是乎,整整在上海的夜店待了三天。(夜店不都是晚上待的嗎?為什麼我早上八點就混夜店?)
覺得喜歡泡夜店的人很厲害,因為我第一個小時就開始無聊了。不過,三天的拍攝下來,雖然說並不特別辛苦,但也是直到昨天的晚上,才完全把工作完成。
然後,今天一大早,就馬不停蹄的,從上海殺回台北,這是為了師妹丁噹跟一起上很受歡迎的「案發現場」這個節目。
醒在上海的床上,距離晚上的通告,只剩下十個小時左右,我們頭也不回的奔向台北的通告現場。
今天上海到香港,和香港到台北的乘客都很多。一到浦東機場,小肉包就露出悲憤的眼神說:「機位不夠,JOE跟恬欣帶你跟怪獸回去!」
於是,小肉包,艾姐,與其他團員,就這麼壯烈的在浦東機場的餐廳裡用餐了。入海關之前,還看見了小肉包露出「不用管我們了,替我們完成工作!」,「不要讓我們的犧牲白費!」那種壯烈的眼神。
飛機上,半夢半醒,再睜開眼,已經是香港機場了。距離下一班接上的轉機時間,不到十分鐘,立刻拖著殘花敗柳的腳步,再度進入香港的出境登機層。
這時候,JOE跟恬欣再度上演一樣的悲憤劇情:「機位不夠,你跟怪獸先回去,台北的同事會在桃園機場接你們!」。劇情大致相似,只是更加壯烈。
我跟怪獸於是上演出道以來罕見的孤兒流浪記。橫越過了龐大的香港機場,總算順利的在最後一分鐘,趕上飛機起飛。只是,一行十幾個人出發,最後只剩下怪獸跟我兩人坐上飛機,這真是...孤獨而壯麗的一趟任務。
「我們會帶著你們的期望,努力的完成任務!」在夢中,我跟怪獸順利的陪著丁噹師妹,找出了七個嫌疑點,三個嫌疑人,一舉瀐滅了憲哥的陰謀。然後,巨大的飛機著地震動讓我醒來,一出關果然看到熟悉的同事,一路狂奔出機場大門,直飆案發現場!
成功抵達通告現場,距離早上在上海睜開眼睛不到十小時。
有沒有那麼想要上通告啊?!
憲哥,今天,在你面前的,不是丁噹,怪獸,跟阿信,而是背後燃燒著火焰的特務丁與怪獸探長,以及壯烈的信偵探柯南,背負著全體相信音樂的期望,一定要找出所有可疑的人事物!
很快,你們就會知道最後的結果如何了。
2007-10-26 02: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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