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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9 14:02:06| 人氣3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生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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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天前腰部脊椎左側長了幾個小水泡,超級癢!
那時候我以為指過敏或是細菌之類,擦擦藥就好也沒特別覺嚴有重性。
兩天後開始變成痛了!痛不是皮膚表面而是神經痛。
好像有人拿針刺你的腰背.....才開始覺得不對勁。
昨天就跑去藥房問有沒有藥可以擦,藥師建議我還是去給醫生看。

英國看病很麻煩,不是像我們台灣帶著健保卡大小醫院隨便你去。
這裡有所謂的家庭醫生(GP),看病請到離家裡最近的GP看,但是給GP看還必須要先登記資料-----而這登記要花上兩個工作天的時間,所以就表示登記完卻不能馬上看診!!
問題是我根本不能等,因為真的很痛!

所以最後辦法就是直接跑去大醫院!

我從來沒想過自己會有一天要去到大醫院,而且還是自己去。
從家裡附近的GP走到st.thomas Hospital大約走了20分鐘多,心情七上八下,找來找去找不到。
跟著指示走,走到最後快到的地方卻發現指示指的方向根本沒有醫院!?
然後就找了一個看起來可靠的大樓警衛問,而他給我的方向跟那指示根本就反方向,這才發現,那指示搞不好早就被撞壞了...

進到大醫院像台灣依樣的是有櫃台,
馬上我就過去問我該去哪裡,
櫃台小姐叫我去accident & emergancy (事故&緊急)大概就是台灣的“急診室“,

急診室大概在我進去醫院的反方向,所以繞了很久,
醫生護士病人來來去去的走在我旁邊,
走到急診室部門的時候大約下午4點半。

做了簡單的登記之後,
護士小姐要我坐著等叫我....

接下來等待的時間真的讓我覺得很可怕....

我是一個讓我等太久就會開始亂想的人,
病人一個一個的接著進到急診室部門,
有些人確實表面看起來很正常,
所以不可怕,
可怕的是有些病人帶著傷口近來,
有個媽媽被兒子扶著進到,
一隻腳包著厚厚的紗布近來,
明明行動不方便,
兒子蠢到沒去找輪椅給她用,

而那隻包紗布的腳,
半邊都已經呈現身紅色,
地板隨著她採過的地方,
血都滲透出紗布沾到地上了.....
地板上一塊一塊的血跡。

在急診室外面的椅子上等了半小時左右,
終於聽到我的名字,
一點點的高興趕快跟著護士進去裡面,
而沒想到進去裡頭等,
又讓我等了快一個鐘頭........

不知道是英國人動作慢,
還是很多人狀況比我緊急..所以又一直排在我前頭。

幫我看診的是位女醫生,
年紀大約四十幾,
還有另一位實習黑人女醫生坐在旁邊。

醫生問問題幫我看看傷口之後,
跟我說是“水痘“病情復發,或者是“泡疹“。(其實不是這個泡)

水痘以前健康教育教過長過就不會在長,其實不然,
而是病體沈睡在脊椎裡,
十年過後就有可能在爆發一次,

而泡疹,分兩種,一種叫做單純?疹,而另一種叫帶狀性泡疹。
醫生說還看不出我是哪一種,因為我現在指算是泡疹初期,
如果是單純性泡疹,就像小時候長水痘那樣,
開始時癢痛,再來水痘會破會潰爛,最後結痂。

如果是帶狀性泡疹,
就會像古代人說得那種,腰部長一圈泡疹之後就會掛掉!“民間俗稱皮蛇“

而會長在腰部是跟脊椎的神經有關係,
病體從脊椎旁邊的神經開始長...

聽完醫生講,老實說我心裡很害怕。
總算能夠了解,
電視劇裡可憐的女主角接受醫生告知病情的心情了。。。。。。。。

以目前我的狀況來看,兩種可能性都有,
因為我確實長在脊椎神經旁邊一側,
但是我還在單純性泡疹的初期階段,
因為是癢痛狀況...

醫生要我吃好睡好,
會發生這種狀況原因是, 壓力大跟睡眠不足的關係導致的。
最後女醫生很客氣的拿了三包紗布還有膠帶給我,
跟我說可能幾天後會很不舒服...(因為水泡會破),
開了處方跟一張幫助我下次複診用的病情單
之後對我說祝我早日復原,跟掰掰。

一個人離開急診室的時候已經六點多了,
帶著處方去找藥師區,
但藥師的部門已經把窗口的關了,
還好旁邊還有留個小窗口,緊急用。
拿了藥之後,
每天吃五次,
吃一個禮拜。

然後帶著藥在走回家裡。



知道嗎,
讀完這很長的一篇的你,
要記得身體健康很重要。

不要讓自己生活不正常。

台長: Vv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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