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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22 04:13:43| 人氣2,20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沽之齋筆記】酒店開門-阿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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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0年代中期至1990年代中期,可以說是台灣——尤其是台北——酒店業最興旺的時代。錢真多啊,人人都在玩一些什麼。買骨董、出國旅遊、吃大餐……這算是正當的;不特別正當的,就賭大家樂六合彩股票期貨等等,或者到酒店去。

  酒店規模,小則幾十坪,大則七、八百坪甚至千坪。

  小酒店類同日本居酒屋,小布爾喬亞階級有閒錢,但不至於淹腳目,偶爾下班後三、五人結伴去喝幾杯;通常在子夜離開,花費大概三千元左右,平均分攤;鮮少拍胸脯自己攬帳的,他們當時月薪約二萬至三萬。

  大型酒店講究的是氣派。首先,場地盡可能地大,最好是占有一樓及地下室;其次,裝潢豪華,用具皆高檔貨,地毯厚度不少於一英寸;第三,服務人員多,經理副理年輕,小姐更年輕,公主少爺再年輕,兩百人不算多,三百人算不多,四、五百人呢,那還差不多。

  開門。少爺一排公主一排,自大門口排到大廳排到地下室;客人舉步,一路彎下腰,像推骨牌。勿論是否常客,必須一路高聲喊:趙董事長好、錢總經理好、歡迎孫理事長、歡迎李主任……餘類推;唯對於具有公務身分者——民意代表不算——不能直呼頭銜。

  經理副理接引客人陸續入座,座分公座包廂。經理副理都是百中選一的角色,絕不會弄錯該注意的任何細節,當然包括客人的坐向習慣。公主來了,近桌即雙膝跪下,捧上冷熱毛巾,她們沒有主動開口的資格;毛巾用過,接好退下,到沙發外才可以直起身體。

  客有主客,那是一定的;主客未必是付帳人,那也是常態的。經理副理專門服侍這兩者,陪客由小姐招呼;小姐同時要讓主客付帳人充分感受到被重視,叫喝酒必喝,叫坐近必靠上,叫做什麼必做什麼。陪客叫什麼則看運氣,看她們樂不樂意理不理。錢第一,有錢第一,有很多錢的人第一。

  喝酒,喝什麼酒都隨意。要擺闊,喝對錯;這是常識。客人點了,經理打手勢,少爺一路傳呼:周委員XO兩瓶……吳議員XO一瓶……鄭代表XO一瓶……

  酒來了。少爺雙手高托銀盤,公主拿一支仙女棒,少爺一路接呼:王董XO一瓶……公主跪下遞毛巾,少爺半跪置妥,俯身徐徐倒退;他們一樣不可以主動對客人開口。

  一瓶對錯,一萬元。不對吧,市面賣一千多呢,是的,一萬,沒錯。市面歸市面,場面歸場面,這也是常識。而且,一晚只叫兩三瓶是不太禮貌的,那更是最普通的常識。所以,一桌十人計,一晚叫八至十瓶,主人或主客的面子才能抹平。算一算,包括經理副理小姐陪侍費、小費……十二萬五千。五千是零頭,報出來簡直存心讓客人難堪;因此,經理一手搭上客人肩膀,一手拿帳單給客人看:趙大哥,十二。順手用筆畫掉零頭。基本常識,二十八歲到八十二歲一律稱大哥。

  陪客要記得帶零鈔,總要上廁所的。廁所至少兩大間,多大呢,一般公寓房子三十坪,真巧,就那麼大。有人坐於廁所門外,客人洗手後,遞上冷熱手巾,一條一百元。不給亦無妨,但是,不好意思吧。

  客人盡歡顏。恭送儀式類同恭迎,改詞而已。三聲帶,視客人籍屬:再度光臨……請更再來……客人座車已候於道旁,少爺低頭開車門,經理副理小姐列隊鞠躬。

  陪客自己走或由少爺送上計程車;他們也夠累的,酒是多少白喝了一些,但是沒吃什麼東西。大酒店,就是賣酒呀,有錢人若到酒店吃飯,傳說開來像話嗎?再而,當陪客要有一般常識,若自做主張要求公主少爺送來滷肉飯牛肉麵,以後還能做人嗎?也罷,告訴自己,下次再到大酒店,記得先填滿腸胃,以免喝著喝著於是盡瘁。

 

  --本文刊於 2009-01-22- 自由副刊


 

台長: 阿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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