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男性和女性的朋友聊男女關係﹐通常會發現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
譬如說﹐在「男/女朋友」這個關係的定義上﹐就這麼一個簡單的認知﹐男女之間實則大不同。
舉例來說﹐女性朋友C和男性友人單獨約會十數次﹐兩人會擁抱甚至親吻﹐重大節日和生日是和對方單獨渡過﹐互相也在對方的家裡甚至是家族的聚會場合裡見過雙方父母﹑家人﹐在外人看來幾乎就是男女朋友的關係。
但一次在男方的家庭聚會裡﹐男人的親戚問女人:「妳有男朋友了嗎?」
女人搖搖頭﹐笑得很自然:「沒有。」
男人當場垮下一張臉﹐氣急敗壞地把她拉到四下無人的角落﹐幾乎發飆:「為什麼妳剛剛說妳沒有男朋友?難道我不是妳的男朋友嗎?」
「不算啊!」女人回答得理所當然:「你從來沒問過我要不要當你的女朋友﹐當然我也沒答應過﹐你怎麼能算是我的男友呢?」
故事的結局是happy ending﹐因為男人當場劈頭問女人願不願意正式成為他的女朋友﹐而女人也當場點頭答應了。
一開始﹐有人把這件事當笑話說 ﹐但後來﹐我們發現﹐原來身邊居然有很多的男性友人遇到過類似的事件﹐並且被他們心目中的「女朋友」弄得一頭霧水幾乎抓狂!
上面是happy ending的故事﹐當然我們還遇到過不怎麼happy ending的事件。
T和「女友」交往半年﹐兩人在公開場合出雙入對﹐參加婚喪喜慶朋友聚會向來是兩人結伴﹐男人和女人幾乎每隔幾天會見一次面﹐兩人單獨約會出遊——總之男人怎麼看﹐都認為女人是他的「女朋友」。
男人對家人說﹐她是他的女朋友﹐女人到他家﹐享受的也是男人家人對「兒子的女朋友」的禮遇;但女人從來不讓男人到她家﹑見她的父母。男人背後和朋友提起她﹐聲稱她是他的「女朋友」﹐但女人提起他﹐則說他是「朋友」。在社交場合﹐他們同進退﹐出雙入對﹐但在公開場合﹐她不讓他像在背地裡那樣的親密﹐頂多挽手入場﹐擁抱親吻樣樣不准。而最令男人抓狂的是﹐好幾次她居然還一本正經地告訴他:「如果有人問起﹐記得我們只是朋友哦。」
男人覺得自己被耍﹐莫名其妙。別看男人平常大而化之﹐但其實他也是有自尊﹐她這般不肯在人前承認他的存在﹐難道是因為他太差﹑帶出去很丟臉?
於是男人憤而和她「分手」﹐從此不再和她見面﹑也不再打電話給她。結果反而是她莫名其妙﹐打了好幾次電話給他﹐還四處向她們共同的朋友打聽是不是自己說了什麼或做了什麼得罪了他?
男人想破了腦袋想不通為什麼這女人反反覆覆到底在搞什麼飛機﹐直到有名旁觀的善心女子一語道破:「蠢蛋﹐女朋友不是你心裡認為﹑自以為是就是的。你想想﹐從頭到尾你有沒有告訴過她﹐你想做她的男朋友?有沒有問過她﹐願不願意當你的女朋友?」
「我們在一起﹐相處的模式﹑一起做的事﹐根本就和男女朋友一樣﹐這還要問?」
當然要問。
就好像﹐你要和一個人結婚﹐當然要先求婚﹐問對方答不答應﹐這才開始準備婚禮。難道你認為你想娶﹐也認定了她想嫁﹐也不必求婚﹐你就可以第二天到她家門口迎親了?
嘿﹐結婚是終生大事﹐男女朋友又不是結婚﹐哪需要這麼小題大作?有人會這麼說。
那再打個比方好了﹐譬如說﹐你找工作的時候參加面試﹐遇到一間你有意願去上班的公司﹐公司老闆看上去也很喜歡你﹐可是老闆沒下聘書﹑也沒告知你什麼時候可以開始上班了﹐你也沒confirm究竟自己有沒有被雇用——狀況如此曖昧不明﹐難道你會第二天出現在公司樓下﹐對著警衛伯伯說:「我是這家公司的員工﹐可是我沒有聘書﹐老闆也沒說我什麼時候開始報到﹐我也沒問過﹐不過我跟老闆兩人互相看得很對眼﹐所以我決定今天開始到這裡上班。」——如果真的這樣﹐警衛伯伯的反應應該就是打電話給精神病院﹑或攆你出去。
孔子說過了﹐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
這個「名」﹐為什麼那麼重要?
試想這種狀況:兩個人在一起﹐關係很接近男女朋友﹐但從來沒為對方正過名﹐關係曖昧不清。結果女人遇到另一名條件不錯的男人﹐兩人開始私下出去約會甚至交往。身為「未正名男友」的男人﹐如果為此認為女人劈腿或是玩弄自己的感情﹐質問女人吵起架來﹐女人最好的反駮是什麼?
「你又不是我的男朋友﹐憑什麼管那麼多?」
難道這時候男人應該死纏爛打﹐說:「我以為我們是男女朋友...」?
就算是「以為」﹐也並不代表是。
新聞裡時常出現瘋狂女粉絲「以為」某位男明星或媒體人是她們的「男朋友」﹐看到新聞的時候我們當她是神經病﹐同理﹐沒正式被對方承認的男女朋友﹐不也是一樣?(沒錯﹐在愛情裡我們都是瘋子...)
男人可以在曖昧不明的狀況下和女人約會交往甚至發生性關係﹐但大多數的女人會在位一段關係下過明確註解後﹐再決定兩人之間的界線究竟該如何定位。
女人堅信名不正﹐言不順。在這一點上女人的堅持固執得可怕。
所以往往我們看八點擋﹐老爺在外頭養了二奶﹐大奶死活也不肯讓野女人進門當二房﹐而外頭的女人則是拼了命地要個儀式名份。
看電視劇的時候男人覺得莫名其妙﹐不過就是一個虛名﹐有什麼好爭的?
但女人都相信﹐如果男人夠愛這個女人﹐他會給她這個名份﹐因為名份代表了地位——她在他心目中的地位。
一個不肯不願或是不能給她一個正名的男人﹐唯一的解釋只是﹐他不夠愛她。
其實女人要得不多﹐說到底﹐只是要確認自己在他心目中的地位。
就像結婚證書;的確﹐一張薄薄的紙看上去不起眼﹐在離婚盛行的年代似乎也不能算是太有保障的一張契約﹐但女人卻堅信它的重要性。
或許女人都太傻﹐為了一個「名份」而堅持﹐也會為了那個「名」的背後所隱藏的﹑看不見甚至脆弱單薄的一個承諾而死心塌地。
痴傻的女人相信承諾﹐其實正名也只不過是最沒有重量﹑一段關係中基本最淺﹑最不深刻的一個小小承諾。
但它始終是一個承諾﹐女人如此在乎它。
然而﹐就像所有的承諾﹐男人﹐卻總吝於給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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