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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施副

20131028最近又接了個解不了的案子...經理總是說:「舊的執照要做變更,要用新的法令下去審是甚麼道理!?」中央法規標準法說:「程序終結前得適用舊法」(準了以後再變就是新法了...)法令越改越嚴,執法也越來越緊,這樣下去誰還敢做生意~業主常說:「政府想逼死老百姓才這樣搞。」我只好回:「不會啦、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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