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mypaperimg.pchome.com.tw/newroot/a/r/arichang/content/20041206/04/1243081263.jpg)
字很多,廢話很多,是有史以來最長的一篇塔爺日記。
上班無聊、閒著沒事的各位,請慢慢欣賞;反之,還是乖乖地做事去吧!
最近塔爺我在跟報社談寫專欄的事情,搞得水瓶小姐成天指著我的頭罵搞神秘。
專欄到底開不開的成,會開在那家報社,其實也還是未知數?有鑑於此,這些日子來我也儘量低調行事,報社開的稿費條件其實很理想,雖然發大財是天方夜譚,但作為兼差又是個豐厚的副業。難怪凱莉可以在曼哈頓找房子,她的單身慾望城市生活看來不就挺不賴,在床上用iBook愜意寫寫稿就可以負擔高昂的房租,沒事還可以帶不同的男人回公寓談戀愛,還一天到晚大買Manolo Blahnik的高跟鞋。
不過算算日子新聞台也開了兩年半,學生時候文字寫作大小獎也拿了不少,對於〝創作〞一事,實在是感觸良多啊...…
先跟大家簡單分享蔡明燁之前在中國時報的專欄【當作者遇到讀者】
****************************************************************
英國同志作家郝林赫斯特在榮獲2004年曼布客獎之後,許多作者問他有何感想,他當然說非常興奮,但他也企圖解釋,真正令他興奮的原因其實不完全是金錢上的報酬。當一個小說家耗費了五、六年的時間從事創作時,往往是一種非常孤獨的過程,有時候孤獨到令人覺得迷失!而得獎,至少表示再那長時期的迷惑掙扎之後,有人在意,有某一群人對你的心力起了共鳴。
不知道有多少人相信這番話,我自己倒是深信不疑的。
我常覺得「作家」是一個非常奇怪的身分。建築師在不蓋大樓的時候,可以仍然是建築師;老師不教導學生的時候,也可以仍然是老師;但是一個久不提筆的作家算不算作家?沒有讀者的作家算不算作家?一個筆耕不輟,又有眾多親友當讀者但從未出版的作家,算不算是作家呢?
這個世界上的許多「身分」,好像泰半都是由外界賦予的,而且一經賦予就變的理所當然,唯讀作家﹝或藝術家﹞這類身分非常難以理直氣壯,因為它一方面必須具有強烈的自發性,但純粹仰賴這種內發性又不足以自存,還必須有某一種來自外界的認可,例如正式發表、出版或得獎。或者,當一名作者遇見了他作品的讀者時,那時「作家」的身分才會真正具象化起來,突然變成具有深刻的意義!問題是,在那電光火石般的碰撞之後,很多「作家」又會逐漸回復到原先的孤獨、甚至迷失狀態,一直到下一個碰撞或肯定出現為止。
******************************************************************
坦白說Beer Garden開了這麼久,時常有想要關台的打算。
可是想來想去又捨不得,當初開台也是因為星羽裘的幫助。那不如再新開一個台好了,或者是找人一起合開新台?
再開新台?
聽來確實很心動,我也的確想開一個關於情慾、性、愛恨情仇的台,好好地真實解剖一下雙子座自己的陰暗面。
然後隔離兩個台的讀者,認識更多新朋友,而且新台的朋友,每個都是有種宣示自己是情慾的奴隸,可以一起搞轟啪或是沉默地活在自己的黑暗面。
這聽起來很屌!!
有位會看相的朋友,說我身上散發一股邪氣,而且是會隨時想去害人的那種。
聽完後我很想向她膜拜稱臣,不認識的傢伙算得還真準,這點我從不否認自己有很深沉陰暗的一面,我超會吃醋、忌妒、佔有慾超強,死道友不死貧道,只要跟我一起打過電動的人就知道了。
搶寶逃命衝第一,前方殺敵稍後到,謹記心中常默念,活下去才是王道。
不過說這麼多。
現在的我似乎又沒多餘的時間心力經營新的台?三不五時江郎才盡的塔爺我恐怕也沒那麼多創作動力?
找人合開?網路同居?
算了吧…這世界上可以跟我推心置腹的人還沒出現呢?就算有我也會殺了他!
其實真正讓我不滿意這裡Beer Garden的地方是…
我覺得這裡被功能化了!而把它變得功能化的人,正是我自己。
包括前些時候的〝沼澤〞。
雖然寫完後是很滿意,卻擔心到放上來會有點問題;結果硬著頭皮上傳,說安然無事開開心心是騙人,差點死在沼澤才是真的!
我開始利用了這裡……
當我想和一個人示好時,我會跟對方說:
『請你上來我的台看看』
當我想和一個人決裂分手時,我也會跟對方說:
『請你上來我的台看看』
兩年來,這樣的事層出不窮、受害無數。
就連我自己家人也曾因為文字的內容吵架翻臉過。
我說,文字創作有自己的自由,怎麼可以因為你喜好厭惡便規定我寫些什麼。
有本事你不要看!要看就不要給我廢話!
問題是,我可以叫讀者不要看嗎?我又有什麼本領規範呢?
於是…
【【【敢寫的就不怕人家看,敢看的就不怕人家說】】】
我問過很多台友。
其實很多人都存在著跟我一樣的困擾,所以我也越來越後悔,竟然讓這麼多人知道我的新聞台,進而影響到我身邊的人和我的生活。
可是?
拒絕讀者,又怎能算是一個好作者呢?
當然我不希望自己有天會是蔡明燁文章裡的作者,說來似乎矛盾,但看看自古以來以作者自居之輩,十貧九窮,想當然爾我不希望自己是大家說的作者,所以專欄的事還是儘量低調,也是為了自己和身邊的人著想。
只能說…
我寫,是為了滿足我的興趣
為了寫,是為了紀錄
For writing
Is for what my love & my life
為了寫
沒有目的
《圖.BASANOVA沙灘.陳昇伴唱寫了五個小時的日記.明天早起上班.年輕》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