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來不知道我的涉獵範圍可以這麼廣,天知道只要好萊塢又推出什麼殺人魔的電影,我可是連進電影院的勇氣都沒有!
從前,我就是硬不看恐怖片、驚悚片,日韓鬼片只要不噁心可怖的,鬼魂飄來飄去,嚇來嚇去,這,我還可以接受。
然而,國外,例如德州電鋸殺人狂、恐怖蠟像館我根本就沒勇氣看。
會買這本書,有二個原因,第一,因為我喜歡作者,純支持!其二,是因為這本書牽涉到犯罪心理學!
首先,我想說,這書名取得真好呢!上帝的黑名單(美國7大連續殺人犯實錄)──是不是很貼切呢!
Case File No.1 艾德.蓋恩(Ed Gein)
許多好萊塢經典恐怖片主角,皆是以他為設定角色!
老實說,這比看電影還寫實冷血殘忍多了;畢竟,這是一部真人真事犯罪實錄,舉凡連續殺人、弒親、食人肉、切下屍體某一部位、姦淫屍體、製作人皮大衣、割下頭顱、開腸破肚…這本書的每一位人魔多如上列所述。
我可是邊看邊冒冷汗、傻眼,心裡的O.S出現:為何要這樣折磨自己呀?
不過,我仍然克服膽怯,靜靜地仔細花了三小時閱讀完,剛看完時,心裡頭很多想法很紊亂,三天後找了個時間寫下我的心得。
Serial Killer「連續殺人犯」,這字眼出現的時間很短,於一九八一年五月由資深美國聯邦調查局幹員羅伯特.雷斯勒(Robert Ressler)所創,刊登於美國『紐約時報雜誌』一則報導裡。
「連續殺人犯」的官方定義:
『三個或三個以上個別的事件,分別發生在三個或三個以上個別的地點,並且間隔命案發生時間裡有一段冷靜期。』
這本書,對於第一次接觸或是好奇者,算是一本入門書,字裡行間沒有太艱深的字眼妨礙閱讀,反而讀起來像故事一樣容易,只是,畢竟是真人真事,閱讀起來不免心裡頭毛毛的,這是人耶,是人類,是生活在你、我周遭的人類啊!
存在著自己為“上帝之手”的人類,認為自己若做錯了,上帝派來的天使會阻止他的人類!
作者在每篇的尾聲敘述了很多自身的想法,加入了自我的觀點,有別於坊間書中很籠統的說法,這一點,令我蠻推薦的。
會提到艾德.蓋恩,也純粹他是個很多經典恐怖片都拿來真人真事改編的主角,而我也不想透露太多書中內容,吊一下你們的胃口,有興趣的就支持一下,買一本來看吧!
基本上,我個人對於艾德曼.坎波及亞伯特.費雪這兩個人魔,最感害怕,一個是眼神陰沉地可怕,一個是善於以外貌偽裝成善良的老先生!
用外表就可足以令你掉入落陷阱的人,最可怕!
更印證了那句話,絕對不可以以貌取人,千萬不要輕易相信別人!
還有外表俊帥的殺人魔、到現在仍可透過網路招集更多成員的「曼森家族」……有些人魔,仍在監獄或精神病院裡,何時會威脅人類,未知。
說說這個「曼森家族」好了!在提起「曼森家族」前,我想先說說「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被害的弱勢者在長期受到侵害他們的強勢者支配之下,最後終於放棄了反抗,轉而認同強勢者以期獲得安全感的一種心理轉變。
專家強調,身歷這種症候群的人並不是瘋了,而是他們正在為保住生命而戰。
這種症候群代表受俘者藉由討好綁匪,以確保自己的一種策略。
受俘者盡最大的努力不去激怒或挑釁綁匪;而受俘者這樣做的時候,也漸漸失去自我意識,直到完全接受擄人者的觀點。
假如受俘者現在用擄人者的眼光來看世界,他們就不再渴望自由,結果是當救援到來時,受害人可能會抗拒營救。【資料來源:網路】
受俘者長期受到擄人者之支配,對擄人者有時表現出仁慈的一面,逐漸認同,甚而幫助擄人者。
前一陣子,我不斷思索著,某八點檔的壞人,漸漸得到好人的認同,進而得到好人的幫助,對於壞人的行為,分辨不出是非對錯。
也或許,這僅僅只是要表現出,再怎麼十惡不赦、無惡不作的大壞人,也有善良、脆弱、側隱之心!
之前沸沸揚揚的搞軌案,重大嫌疑犯被英雄化、崇拜著。打人者,變英雄、受大眾支持…好像有點偏離主題了,但,很少人會深刻審慎地思考“這社會怎麼了!” 每個人都安份守己、堅守岡位,自己做好自己的事,會很難嗎?
所以,現在仍舊有人相信曼森精神、加入曼森家族,這不是嘴裡說著「言論自由、宗教自由、集會結社自由」就可以敷衍了事的。
我不是是非、我不是對錯、我不能幫你辨是非分對錯,因為,每個人有自己一套生活準則,有不同價值觀。
但,普世價值不只是一種意識形態,空口說白話,世界存有的公理正義依舊會戰勝旁門左道。
我仍然,相信,愛與和平,是給這世界最好的禮物。
也仍舊,相信,公理正義,是解決紛擾最後的結局。
【後記】
封面的推薦序,吳宗憲講了一段話,我頗為欣賞,分享給大家,
“黑與白,正義與邪惡已模糊成灰色地帶。人唯一能超越上帝的就是毀滅,上帝創造人,人卻想扮演上帝的右手。這本書是個很明顯的衝突,你會知道What’s the different?”
是的,每個人心中都存有一部份心態,想扮演上帝的右手,操控別人、支配別人,但人是獨立的生命個體,不是可以隨意支配的所有物。
你,也想扮演上帝的右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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