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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3 17:56:09| 人氣957| 回應6 | 上一篇 | 下一篇

還能相信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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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新聞的目的 
是為了拓展視野 瞭解時事
所謂秀才不出門 能知天下事
可是 我們所應該接收到的
應該是一個事件的真實報導 而不是一個”評論”
更別論缺乏訓練的媒體人所製造出來”錯誤”的新聞
關於愚笨的媒體 之前已經罵過了 所以不是這次的重點


當年的李豔秋 是華視的當家新聞主播
(我不確定她是否跟中視的沈春華同個時代
 因為小時候 家裡一直是看華視新聞 沒有為什麼~
 當時我居然也莫名其妙的喜歡播氣象的周明華
 後來她也扯上外遇新聞 這就不多說了)
插播太多

我要說的是李豔秋
記得當年她離開華視時 宣稱是不想當個唸稿子的機器
當時 對這件事完全沒有任何想法
不過後來想想 這句話其實很值得玩味~

我想 主播 並不見得就只是個唸稿子的機器
張雅琴小姐是個例子
誇張的語氣 嚇人的表情
看她播新聞可以當作在演三立的連續劇(霹靂火 龍捲風之類的)
很好玩啊

在當時政府控制老三台的情況下
絕對不會有罵總統 或批評政府的字句
我的猜測是 李豔秋應該是不甘於順著講稿 照本宣科
你看她現在和李濤夫妻倆在TVBS的新聞夜總會 罵得多開心呀!
當然 她找到她能發揮的舞台 很好
但我想說的是 播報新聞該不該帶有私人的主觀意見?

其實我希望的 反而是
主播 就當個漂亮帥氣 口齒清晰的讀稿機器
記者 當個寫實的記錄者 而不是從事創作的小說家
至於新聞怎麼看 誰對誰錯 該喜該悲
留給觀眾自己去做判斷就好
因為我想看的 是客觀的事實報導
而不需要任何人來引導我怎麼去看這則報導

然而 現在的新聞 我想..除了公視
幾乎沒有任何一台做得到公正與公平
(就算是慈濟大愛新聞 也都是卯起來做免費廣告啊)
據說~只是據說~
民視是綠色的
TVBS和年代是藍色的
中天是橘色的
其他我不知道....

同樣一件事 在民視看到的說法 絕對絕對和TVBS所講的不一樣
民視說施明德偷跑去薇閣享樂
TVBS卻強打倒扁副領隊扛小孩找父母的溫馨攻勢
新聞不再是新聞
而是淪為政黨相互攻擊的武器
無辜的觀眾 被耍得團團轉~

你確定你看到的是新聞?還是一則故事?
我們 還能相信誰?



好吧 新聞媒體人低級就算了
好像也罵過好多次了吼?
我甚至覺得連標榜公正嚴明的司法體系 也不可靠了

司法怎麼辦吳淑珍女士的SOGO禮券案 可以算了
反正也沒個罪證確鑿的證據嘛
怎麼辦趙建銘的內線交易案 可以算了
關也關過了
說穿了 現任總統的勢力還是存在著
要不然鐵面無私 連皇室都敢鍘的包青天也不會留名青史
這些都可以算了

我不爽的是
愛滋病患的關懷之家敗訴 必須撤離這件事
這真的非常非常.....糟糕

那天 被臨時通知要出差
下午我提前離開辦公室回家準備
邊看電視邊燙衣服
看到這則新聞報導 記者採訪了關懷之家的負責人某某小姐
她說
在一開始的時候 司法界就先預告她案子不樂觀
甚至某某律師說
因為大部份民眾不瞭解愛滋病 所以很擔心受怕
要她們替居民著想

屁!
這根本是屁話!
本末倒置嘛!

愛滋是靠血液傳染的疾病
不會因為接觸 飛沫而傳染
牽手 擁抱 甚至接吻 其實並不會感染愛滋
這跟B型肝炎一樣啊
要靠血液才傳染的呀 像傷口直接接觸 或共用注射針頭之類的
既然一般人可以接受B肝患者 為什麼就不能接受愛滋?

然而
既然是民眾的認識不足
那麼應該是加強民眾的衛生常識 進而打造一個對愛滋友愛的環境
怎麼反而要安養院搬離開呢?
這就像一群頑皮的小孩總愛欺負乖寶寶
老師不好好教育壞小孩
反而叫乖寶寶轉學的情況一樣

法律明定不得歧視愛滋病患
這律師分明是知法犯法呀!
而且思考邏輯欠佳 沒資格當律師!
諷刺的是 一個律師耍白痴就算了
安養院敗訴 彰顯了整個司法體系的墮落與無知
真他媽的該死

這樣的團隊 這樣的國家
還指望他們來還我們同志平權嗎?


我們的希望在哪裡?
我們還能相信誰呢?


後記
=============================================
蕭美琴小姐近來致力於同志婚姻
雖然結不結婚 對現在的我來說沒什麼差別
但至少那是基本權利的保障
異性戀是人 同性戀也是人 為什麼同性戀不能結婚?道理何在?
面對保守且無知的反對聲浪
真的感謝也希望蕭委員繼續加加油~


台長: 拉屎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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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 頭香

雞腸子還是要配宜蘭三星蔥才夠味阿...
2006-11-03 20:55:25
版主回應
雞腸子 x 2
三星蔥 x 2

(下星期週末又不行了啦
 被抓去台中
 請再跟菸橋一下時間:P)
2006-11-06 15:27:14
屁獅
公視新聞還有節目很好看喔
要多多收看

因為那是用你我ㄉ納稅錢所製作ㄉ
2006-11-04 00:15:17
版主回應
我要明年才會繳到稅唷~:P
2006-11-06 15:29:30
Home仔
恩~ 你寫這種文章是要引誘我出來嗎 哈

1.李艷秋是沈春華的輔大大傳系學姊喔
他們兩個是我系主任的學妹 哈
2.根據心理學 一篇引人注目的文章或報導
必須要加上形容詞等足以引起人情緒的字句
(不管情緒好或壞都有助於那篇文章被注目)
所以後來就出現如[”莽”夫砍”殘”婦]的新聞字句
所以一則新聞必須要刺激民眾引起激昂的情緒
(所被刺激的情緒不管好或壞亦都有用)
收視率才會高
也因為電視新聞是聲光影的結合
就是要刺激你的情緒
所以電視新聞中很難有不刺激情緒的畫面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
盛竹如跟張雅琴 你比較想看誰報新聞?(如果不能選擇不看的話)
3.公視真的好好看
最近裝了數位機上盒才有公視可看
但是新聞 恩 還是看報紙就好
因為電視就是聲光影的結合
他的特性是方便傳播
但也壓縮了很多事實跟內容
4.親身接觸愛滋病
雖然知道很難傳播
但真的會毛毛的
沒有實地接觸的很難體會那種感覺
(我..恩 以後的工作有接觸到
連我這個同志都會怕的)
(不要問我以後要做什麼 時機還沒成熟 哈)
所以別責怪一般普羅大眾啦
5.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這是絕對的事實
舉一個法律漏洞
一般結過婚但非夫妻的男女性交是通姦罪
但我們去勾引已婚男生做愛並不構成通姦喔
因為通姦罪只限於”男跟女”
6.你有好一點了嗎
2006-11-04 20:07:06
版主回應
1.楊德昌是我大學學長
 趙建銘是我研究所學長喔~
2.我要看何戎 侯佩岑也可以
3.某些報系也有很濃的政治色彩
 每一家寫的還是不太一樣
4.我不怪普羅大眾
 我怪的是司法單位~因為無知而亂判!
5.所以你鼓勵我們去勾引已婚男人?
6.I’m fine. Thank you!
2006-11-06 15:34:41
亞瑟
新聞喔~
當作有幾分真實性的綜藝節目來看就好
不必太認真
2006-11-05 22:44:14
版主回應
我就是在抱怨新聞綜藝化啦~
想看公正的報導也那麼難....
2006-11-06 15:35:39
FOX
看了這篇突然發現
我很久沒有打開電視看新聞了@@

每次聽到新聞報導都是在買便當的時候XD

我沒有勾引別人老公的經驗耶,教教我吧> <
還是...有沒有誰的老公願意奉獻出來讓我做實驗?
我會記得向天主推崇您的善良義舉的!(握拳)
2006-11-07 02:28:27
版主回應
說真的..
不看新聞 日子並不會因此有什麼差別
頂多就是少了一些聊天的話題
那種東西 不看也罷!

至於怎麼勾引別人家老公
我沒經驗
這個你應該很在行啊
你是”狐狸”耶....
2006-11-09 17:37:09
加奧斯
我覺得既然要愛滋病患的關懷之家遷走
那國家應該要設置一個社區收容
不然將來他們遷到哪又再來一次這種事件
那他們不就像流浪狗一般了....唉
2006-11-09 08:45:42
版主回應
我贊成!

有些時候 政府出面確實比較妥當
只是..以目前的現況
就別妄想了~
2006-11-09 17:38:44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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