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齣戲是李鐘碩首挑大樑的作品,走的是法庭題材路線,這個路線在韓劇裡面算是少見的,再加上李鐘碩帥氣的外表與不差的演技,還有在「秘密花園」裡演奧斯卡一角的尹相鉉也參與了演出。劇情是描述一個可以透過人們的眼睛,聽見其內心真實想法的少年朴修夏與一位小時候挺身而出,在法庭為他父親遭遇的加工車禍作證的律師張慧星的故事。我個人覺得很不錯看,除了娛樂功能外,還可以增長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的知識。雖然我不是法律系畢業的,但因為工作的關係,對法律也多有涉獵。發現韓國的刑法、刑事訴訟法都和我們的很像,所以順便增長一些法律知識,也很不錯。十分建議一天到晚在電視上胡言亂語的記者與名嘴來收看(又離題了,哈哈)。
張慧星(李寶英)從小喪父,母親在徐大碩法官的家裡幫傭,並寄住在徐大碩的家裡,徐大碩有一個女兒徐度妍(李多熙),他長相甜美可愛,學校成績也很優異,再加上出身法官家庭,這些都讓身為同班同學又住在一起,但家庭背景有180度不同的張慧星又羨慕又嫉妒。一天徐度妍舉辦慶生會,與他要好的同學再家裡放煙火,張慧星卻只有幫忙媽媽打理慶生會的份。當他把餐點端到會場時,一位同學突然邀請張慧星也加入,但慧星才拿到煙火時,度妍就被不明的煙火弄傷眼睛,當時大家直指是慧星做的,慧星極力否認,於是請來徐大碩法官來主持公道,未料連度妍也說是慧星做的,徐法官也不分青紅皂白就認定兇手就是張慧星,還把他們母女趕出家門,最後害得慧星還被學校退學,母女搬離徐法官的家,辛苦度日。
張慧星氣不過,在某天的晚上回去找徐度妍理論,卻不巧撞見了一場車禍,朴修夏(李鐘碩)與他爸爸被一輛大卡車撞上奄奄一息,未料卡車司機閔俊國不但沒有救人,還企圖殺死他們,他們發現時,朴修夏的父親已經被閔俊國加工死亡了,此時張慧星拿出手機按下快門,按快門的聲音被閔俊國聽到了,閔俊國警告他們二人不准說出去,也不准去法庭作證,否則會殺了他們。但張慧星為了要讓徐度妍相信弄傷眼睛的不是他,約他一起到法庭作證。結果張慧星進到法庭作證了,徐度妍卻逃走了!
出了車禍後,朴修夏變成可以透過對方的眼睛聽見對方的心音。他明知道閔郡國是故意要殺死他的爸爸和他的,但沒有證據,雖然在法庭上他說出閔俊國的心音,也只是被當成瘋子,沒有人會相信,就在閔俊國即將脫罪之際,張慧星打開法庭的門撞近來,拿出他當天拍的照片,證明了閔俊國事蓄意謀殺,閔俊國雖然氣急敗壞,也只好乖乖伏法。然而,此時的張慧星卻很後悔出庭作證,因為他也會害怕閔俊國出獄後真的會報復。
10年後,張慧星成為了國選律師(由國家支薪幫犯罪嫌疑人辯護的義務律師),朴修夏也又重新找到張慧星。張慧星當上律師並不是因為對法律或正義的熱誠,只是為了要賺錢,對他而言,法律不是用來保護人的,是人拿來利用的。而且不是真相贏得審判,而是贏得官司才是真相。相遇後的二人,張慧星利用了朴修夏的讀心術知道了整個案件的真實情況,再加上這個案子的檢察官正巧就是死對頭徐度妍,於是激起了他身為律師的熱血,成功的贏了案子。
但好景不常,此時閔俊國假釋出獄了,騷擾了張慧星和朴修夏一陣子之後突然消失了,大家以為可以鬆了一口氣,未料他是到張慧星媽媽開的炸雞店當員工了,並殺害了張慧星的媽媽。無奈閔俊國實在太聰明了,把整件是設計成是火災意外,甚至騙過張慧星的同事,同樣是國選律師的車貫宇,因為沒有直接證據的關係,基於無罪推定原則,閔俊國獲得了無罪釋放。獲釋後的閔郡國和朴修夏在停車場決鬥,張慧星趕來阻止,反而被朴修夏誤刺一刀,為了修夏的前途,慧星並沒有報警。只是一再告誡修夏千萬不要因為閔俊國,而毀了自己的大好前途。在慧星一覺醒來後,修夏卻不見蹤影,就此失蹤了。
一年後,傳來在一個水塘邊找到閔俊國的左手以及凶刀,刀上有修夏的指紋,但沒人知道修夏的下落,不久後,警方接獲密報找到修夏,然而他已失去記憶,完全不記得之前的事情,甚至也不知道自己是誰,當然連讀心術的超能力也失去了。他成了殺害閔俊國的犯罪嫌疑人,但他完全不能為自己辯護,慧星和車貫宇義不容辭的為他辯護,張慧星一句「當時他的母親被閔俊國殺害,因為無罪推定,而讓閔俊國逍遙法外,他恨死無罪推定了;然而,今天他有要用無罪推定來幫助朴修夏」,讓陪審團動容,同時又因為只找到被害人的左手,並沒有證據證明被害人真的死亡,最後朴修夏獲得無罪釋放。
不久以後,原本密告修夏的人離奇意外死亡了,更讓人懷疑閔俊國已被殺死的真實性,等到修夏確定無罪,閔郡國果然現身了,他先攻擊了車貫宇律師,又騷擾住在一起的修夏與慧星。這時檢警也開始要逮捕閩俊國了,同時警方還派人24小時保護修夏與慧星。其實修夏早在小時候就喜歡著慧星,而這一陣子的相處下來,慧星也喜歡上夏修了。二人為了安全,幾乎是形影不離。但此時,有匿名信一直寄給夏修、慧星和車律師三人,是有關於心臟移植、老奶奶因兒子入獄和孫子一起餓死的新聞。
有一天,閩俊國以修夏在他手裡為由,騙慧星到指定的地點找他,等綁架了慧星之後,再打電話找來修夏,閩俊國告訴慧星自己的遭遇,原來他的老婆是等待換心手術的病人,好不容易等到了,卻被插隊搶走了心臟,插隊的人就是修夏的爸爸,因為修夏的媽媽也需要換心,他以記者的身分威脅醫生而搶到心臟,閩俊國的太太因此而病逝,不甘心的閩俊國於是決心報復,才會有那一場車禍,也才會有後續的一堆報復。他現在想要以同樣的手法把修夏逼到絕路,讓他也以牙還牙,以暴制暴。但修夏早已聽了慧星的話,不會這麼衝動了,他雖然去赴約,卻也通知了車律師,最後車律師會同警方逮捕了閩俊國。
車律師這次還是幫閩俊國辯護,閩俊國因為車律師說了一句「我們...」,讓他感覺不再是一個人,而伏首認罪,修夏也考上警察學校,愛情、學業二得意。
這齣戲,編劇似乎一直在宣導一個理念,就是不能以暴制暴,他透過慧星媽媽的遺言告訴大家「以牙還牙,以眼還眼,那這個世界的人都成了殘疾人」,「你的一生,用來愛人都不夠了,怎麼會想要憎恨人」,所以修夏和彗星他們選擇讓殺害自己親人的兇手接受法律的制裁,至於法律要不要判他死刑,不是他們的重點。這一點,真的要好好的讓我們台灣的記者與大家好好思考,尤其是那些惟恐天下不亂的記者,當兇手沒有被判死刑時,還第一時間跑去問被害者家屬感覺如何?甚至問說「是不是應該要判死刑」。我國的法治教育,真的要再多多加強了。
不過,這齣戲也有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其實現在的法醫學很發達的,左手手掌是死後被砍下來,還是生前被砍,是查得出來的。還有檢察官們也不會蠢到只找到一個左手掌和一把凶刀,就斷定被害者已死,甚至被分屍,這一點就真的要請編劇多加油了。
總體而言,這還是一齣很有新意的戲,也看得出編劇的用心,並可以收到他想傳達的法治精神,小小的缺點是女主角有點太老,在外型上和男主角有點不搭,不過還是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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