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
僅止三天的時間,
我被一個原本是陌生人的人莫名奇妙的信任了。
雖然被信任是好事,
但為何這麼輕易的相信我了?
因為我看起來太過孤單?
因為我周身盡是寂寞的氣息?
因為我不斷的掩飾自己所以可憐我?
無解。
就像妳的突然出現是一樣的無解。
妳太像她,卻不是她。
這點已經在昨晚的對話以及今早的信件中,
獲得了決定性的驗證。
妳說:「我愛你,這就是意義。」
殊不知我為了妳這句『我愛你』足足發楞有3分鐘吧。
我這人有個很不好的習慣,
因為極度不安,所以總是要我的情人對我說愛我,
即使是個謊言、即使不是真的愛我,
只要能夠聽見,我會再多點努力。
她不太說愛我,
因為她認為能輕易說出口的愛,
就不顯得那麼珍貴。
但對我來說,表達得出來的愛,
比起認為珍貴而刻意藏起的愛,
前者顯然是我比較傾慕的。
妳出現的時間點太敏感,
妳堅持守在我身邊的意念也太可疑,
短短三天,妳已經為我打破太多原則。
我無法給任何人幸福。
但我不明白,我給的傷害為何還不能讓妳離開?
為什麼…妳會知道那句話是我的弱點?
不要再來一次像謊言一樣的「非我不可」,
我已無法再承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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