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經歷久了,難免遇到
需要申請失業給付的情況
在這裡分享一些心得與經驗
給過路的勞工朋友看看
基本上
公司如果要裁撤部門或裁員
如果不是提供調職
按理說需要開立非自願性離職證明書
並按年資給付資遣費
當然了,法條寫的很美
但是人性是醜惡的
尤其是撕破臉的那一刻
特別醜
雙方無法依法達成共識時
也就會造就很多勞資糾紛
很多勞工朋友並不知道
失業給付,並不是因為你失業了
就可以去勞工局請領
你要領是有一些條件的
必要條件可以參考勞工局的說明
我這裡只簡述我的經驗
1.非自願性離職書:
這是必要的重要文件,請公司開立或自己上勞工局
下載標準表格
再請公司用印大小章,不要嫌麻煩
不要覺得不好意思
不要因為老板給你臉色看
你就龜了
那是你的權利,開給被資遣的你,
是公司負責人的義務
做人,該硬的時候要硬!
別人都踩在你頭上了
難道你還不為自己爭一口氣嗎?
被任何理由資遣的勞工
想要請領失業給付
需要按照國家的遊戲規則
沒有這張證明書,你一毛錢都沒有
真的
所以,不要跟他客氣
也不用委屈或不敢說
就跟他要
也可以很有勇氣的嗆他們:
不開老娘就不走(X
總之要拿到手就對了XDDD
2.你必需待滿一年:
如果工作年資未滿一年,開了也是無用
3.請領之金額以投保底薪之60%並提供6個月
特殊情況可以再多提供幾個月
坦白說很多公司都是高薪低報,很多人在付勞健保時
也許會默默高興自己付的稅金或費用金額好少
但是當你需要請領失業給付時
你就會哭哭了,因為他是用公司幫你設定的投保金額
給你60%
4.拿到非自願性離職書以後:
請去你當地的勞工局就業中心請領
一但挑了這家連續6個月都要來報到
請不要人其實是住在台北,
結果你跑去高雄就業中心辦理
你會瘋掉的
5.不是申請了你就有錢領:
很簡單,
要中華民國吐錢沒有那麼容易
你需要證明我在失業期間有很認真的找工作
所以,因為找不到.或去面試了仍不合用
SO,我需要繼續請領~
相關細節,就業中心的承辦人員,會告訴你
6.填寫的表格要檢查再檢查:
要知道就業中心的人很可能都是約聘的
但是約聘人員素質有好有壞
我遇過把我名字寫錯的
把我身份證字號填錯的
都是我自己再仔細複檢後,
當場要求他校正更新
如果你不檢查,他送出錯的資訊
(錯的名字或錯的身份證)
(甚至把你入帳的帳戶都寫錯也有!)
自然也是領不到錢
公文一往一返.耗時良久
人都黃花瘦了
除了很抓狂遇到粗心的王八蛋以外
你也不能拿他怎樣
因為你還要和他面對面6個月
除非你的承辦人員突然換人了+讚
大約簡略的描述一下而已
僅提供路過的朋友參考
實際上失業是一個相當痛苦的過程
要面對失去金錢的來源
還要面對雇主醜惡的手段
再面對勞工局繁瑣不堪的文件
或一再的回報面試
不會是什麼快樂的回憶
會有相當的心理負擔
但是我還是要告訴,
十分需要失業給付的你
這是你的權利
不要放棄!
不要屈服於環境!
失業的困頓雖然痛苦
但是國家提供的資源
我們要據理力爭!
公司也許會說,我們沒在開立這種東西
或是
我們開這個還要通報,我們會被罰款
那些都是屁話
你可以嗆他,不開大家法院見啊
我會先和你們開協調會
再不行就走法院啊
很多老板聽到走法院就會龜掉了
他會覺得快點把你這尊大神送出去就算了
誰有那個美國時間和你上法院R
在中華民國現有法規之下
勞工是弱勢的
我總是嘲笑勞工局取錯名字
他們應當正名為資工局
我很看不慣法規欺侮弱勢的族群
但是又拿現有的惡法沒有辦法
只能說,大家要學會自保!
環境惡劣更要注意如何保護自己
如果突破困境!
請不要被惡老板嚇倒了
也不要被公司的拖延戰術
弄到心煩意亂,自己就先投降了!
靜下心來和他搏鬥
拿到你該拿的一切
再瀟灑的轉身!
一時的失業
並不代表你的人生是失敗的
那是老板自己的經營策略有問題!
不要再怪罪失業的自己
要努力面對明天!
因為明天有更多更多的機會
誰說
換一個工作
下一個不會更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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