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親人已經夠讓家屬悲傷沉痛了,但接踵而來的喪葬事宜又再讓家屬疲於奔命傷透腦筋,更糟糕的是一不小心碰到無良的葬儀社趁機大敲竹槓動輒十到數十萬不等的喪葬費用,失親的家屬要是經濟拮据點為了要讓往生者<像樣地走完最後旅程>甚至還得四處借貸,真是情何以堪啊!
十三年前小豬妹為豬老爹辦的葬禮花費十萬元有找,這已經讓許多朋友不敢置信了,這次小豬妹再度成為三哥「治喪委員會」的總執行長我要再次大聲地說這一次的葬禮費用預計評估在<三萬元以內>,這絕對不是在說瞎話!小豬豬一向力行「簡約生活」,這次為三哥安排身後事也不例外。我選擇為三哥申請參加台北市政府舉辦的「聯合奠祭」,不但經濟、簡約又不失莊嚴、隆重。
政府自民國96年開始實施「聯合奠祭」以來因為沒有正式宣導,所以許多民眾還不知道有這項服務。今天藉著為三哥辦<畢業典禮>的理由,百無禁忌的小豬豬就來介紹這項政府的德政措施,相信能夠嘉惠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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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奠祭」會場.北市二殯
各縣市政府公辦「聯合奠祭」
目 的:
在端正禮俗,提昇喪葬文化並節約民眾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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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 殯葬管理處‧電話:02-87329686‧02-87329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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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聯合奠祭:檢附證件至第二殯儀館服務中心現場辦理。
時間:每週四上午定期於第二殯儀館甲級景仰廳舉辦一場次臺北市民聯合奠祭。
應備證件: 殯葬設施使用申請書。 死亡證明書正本二份、影本一份(或相驗屍體證明書正本二份、影本乙份)。 申請人及受託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二份暨私章。
市府免費提供項目:自96年7月1日開始實施 1-遺體接運 設籍外縣市者須繳費或自送。 2-禮堂 含使用、佈置、冷氣、茶水、供品。 3-禮儀服務 指公祭之司儀、音樂、誦經,個別靈桌請自備。 4-遺體處理 設籍本市者洗身、著裝、化妝、大殮免繳納規費。 5-遺體冷藏 設籍本市者冰存15日以內免繳納規費。 6-火化服務 免費提供火化棺木及骨灰罐等;設籍本市者遺體火化、骨灰罐封口免繳納規費。 7-推棺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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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政府 民政局縣立殯儀館‧電話:02-22571207→31‧02-29603456→8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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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聯合奠祭服務
活動時間: 自96年1月起開始實施---以每月之第二、四週星期四,上午9點整開始。
活動地點:本縣縣立殯儀館景福廳。
參加人數:每場以8~10人為原則,名額不足,照常辦理。
提供多項免費: 1-禮堂(含冷氣)。 2-佈置:包括花牌、花山、花籃、花圈、布幔、地毯、大(小)靈桌、主靈位、爐香、燭臺、酒杯、花瓶。
3-供品(四果) |
4-司儀(限於奠祭,家祭自理)。 |
5-樂隊(限於奠祭,家祭自理) |
6-遺體接運 |
7-遺體著裝 |
8-遺體化粧 |
9-遺體大殮 |
| 10-體冷藏十五日(逾十五日部分或退出聯合奠祭者,仍依收費標準收費,但因場次安排而增加之日數不計)。
參加對象: 1-臺北縣縣民。 2-本縣低收入戶、仁愛之家之公費院民。
報名時間:於每日上午8:00至下午5:00上班時間。 報名地點:縣立殯儀館服務中心。 報名方式:至縣立殯儀館服務中心申請登記。
檢附書件: 1-臺北縣立殯儀館治喪申請書。 2-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正本一份。 3-申請人及受託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二份暨私章。
諮詢電話:22571207、29603456轉8041。
主辦單位:臺北縣立殯儀館、贊助廠商 指導單位:臺北縣政府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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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政府 民政處禮儀事務科‧03-3322101→5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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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 協辦單位:桃園市公所、中壢市公所、桃園縣葬儀商業同業公會。 辦理時間:每月舉辦一場,每場次受理登記往生者人數至少3位,最多8位為限 辦理方式: 視參與聯合奠祭登記人數,安排適當禮堂並妥善布置,免費提供喪家使用。
受理對象:以往生者為家境清寒、貧困弱勢縣民為主。 服務項目:聯合奠祭提供免費服務項目 (附件一)。但本府得視實際狀況增減相關項目。
受理時間:參加聯合奠祭登記應於每日上午8:00~16:00上班時間, 持下列文件至桃園市殯葬管理所或中壢市殯葬管理所服務中心辦理登記,每場次報名時間於奠祭前5日截止。 1-桃園縣聯合奠祭申請書。 2-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1份。 3-申請人及受 託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各 1份暨私章。
獎勵辦法:民間贊助單位另頒發感謝狀或獎牌,府內單位及公所實際參與人員另案簽核辦理敘獎。
經費來源:由本處編列年度預算或結合宗教團體及民間善心人士捐款支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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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政府 民政處宗教禮俗科‧電話:03-5518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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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 民政局殯葬管理課‧電話:037-322150→346‧專線:037-362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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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 殯葬管理所‧電話:04-22334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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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奠祭日程表(一月二次) 奠祭程序: 1-移靈 07:00~07:30 2-家祭 07:30~08:30 3-誦經 08:30~09:00 4-聯合祭奠 09:00~10:00
聯合奠祭式場地點:本館景福廳
申請資格及條件: 凡亡者或其直系親屬設籍於本市均可提出申請。 申請人須撿附身份証正反面影本乙份、死亡證明書正本乙份、私章。 土葬應先具備埋葬許可證始可辦理登記。埋葬於他縣市者,應向所在地縣市政府(鄉、鎮公所)申請。 參加聯合奠祭者,須於出殯前一日向本館辦理規費總結。
舉辦聯合奠祭名額: 每次舉行以二至十名為限,於奠祭日前七日截止,申請應以登記順序排列,先申請先辦理:若僅一名登記則不辦理聯合奠祭,但仍提供十五天以內之遺體冷藏及丙級禮堂免費。
免費提供服務及使用項目參考表: 1-遺體冷藏 15天以內免費 8 誦經 限聯合祭奠一場次免費(三人) 2-靈柩寄存 15天以內免費 9 樂隊 限聯合祭奠一場次免費(五人) 3-禮堂 限聯合祭奠一場次免費 10 遺體洗身 免費 4-禮堂布置 限聯合祭奠一場次免費 11 遺體著裝 不含壽衣 5-茶水 限聯合祭奠一場次免費 12 遺體化妝 免費 6-冷氣 限聯合祭奠一場次免費 13 遺體入殮 不含壽衣 7-司儀 限聯合祭奠一場次免費 14 遺體火化 得先予火化
家屬自費項目參考表: (附記:本表僅供參考,有關項目選擇請自理,本館不做推介) 1-套棺 各家屬自行協調辦理 2-扛夫 各家屬自行協調辦理
3-靈骨塔位 |
4-棺內用品 |
5-遺像 |
6-引魂幡 |
7-靈位牌 |
8-壽衣壽裘 含衣褲鞋襪殮衣 |
9-棺內用品 鏡子、梳子、手杖 |
10-火化棺木 鏡子、梳子、手杖 |
11-骨灰罐 各家屬自行協調辦理 | 12-孝服 各式黑白紅短袖細麻孝服草圈頭罩
13-訃聞 |
14-輓聯 |
15-供品 含三牲四豬菜碗及罐頭飾品 |
16-鮮花 含鮮花花圈花籃 |
17-庫錢 含金、銀紙 |
18-紋錢 靈厝、金銀山、金童玉女 |
19-禮品 禮簿謝簿、小白花、毛巾毛帕 |
20-香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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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縣政府 民政處宗教禮俗科‧電話:04-25265194‧04-2527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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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 民政處宗教禮俗科‧電話:05-5342421→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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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民政處‧04-7222151→0115→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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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政府 民政處生命事業科‧總機:05-362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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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 民政局宗教禮俗科‧049-2246062→207→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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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 民政局‧電話:07-3373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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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 民政局殯葬管理所‧07-3816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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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縣政府 民政處 殯葬管理科‧電話:07-7477611→1382→1359→1354→1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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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 民政處殯葬服務‧電話:03-925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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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民政處宗教禮俗科‧電話:03-8234723→366→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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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政府 民政處宗教禮俗科‧電話:089-311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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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 禮俗文獻課‧電話:06-9274400→22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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