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與好友分享這篇文章

嚇死人!台版柬埔寨4嫌共2811罪 光提示證據要花72萬!將不行國民參審

檢方則計算案件審理階段,光提示證據所需時間,包括傳喚證人、物證、鑑定報告等證據需逐字唸給國民法官聽的時間,結果一共得花8560分鐘,超過142小時,再以每天6小時審理計算,至少需約24天才能完成。而每位國民法官每日可領3000元酬勞,加總下來就得花費72萬餘元。https://www.google.com/amp/s/www.s...

收件者E-mail:

請以分號區隔每個E-mail
例如:john@pchome.com.tw;mary@pchome.com.tw
信件標題:
與你分享這篇文章
訊息內容:
很精采的好文章!
如果你也喜歡,請轉寄給好友幫忙增加人氣吧!
您的名字:
amortrigo_2400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