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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17 00:17:54| 人氣45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同性戀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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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紀的今天,不知道有多少人終於可以放下對同性戀者的成見,不過,我倒是百分百接受他/她們的哩。

我不了解,幹啥人家的性取向會跟法律扯上關係,而且還要經過漫長的辯論,方能通過甚麼「同性戀非刑事化」。

老實說,同性戀的情侶我認識很多,其實他/她們還不是跟普通情侶一樣?只是另一半的性別是同性吧,為甚麼看到人家恩恩愛愛,就要用嘔心、不要臉來形容呢?是不是你自己太迂腐了?

記得很久以前看的一篇報導,一雙男同性戀者不理會外間所施的壓力及閒言閒語,在酒家擺設婚宴,私底下結婚。我也聽過外間對這對新人的咀咒跟唾罵,可是在我個人方面,我卻感動得久久不能言語。

同性戀者的結合,比異性戀更來得動人、澎湃,他/她們要承受一般情侶不必面對的問題,更何況,在法律之下,同性戀者到今天還不能夠正式註冊成為名正言順的夫婦,相愛的人不能結合已經夠慘了,外界就不能對他/她們善良一點、寬容一點嗎?

女孩子的男朋友有了第三者,而這個第三者,是一名男生。

男朋友有了男朋友,這是多難堪的一回事耶!有女的不要,偏偏就挑個男的,變態!雖然她罵得好兇喔,不過,輸給一個男的,比輸給一個女的,心裡頭好過多了,至少,男人跟女人永遠不能比較,他有的,我沒有!

男人是人,女人也是人,也許他覺得,女人真的了解不了他的心,所以,第三者才會是個男的吧!她說,如果讓別的女人搶走了他,她真的會比現在難過一千萬倍哩!

同性戀的人並不討厭,只是世人彷彿都戴了有色眼鏡去看他/她們,沒經過審判就先下定論,這一點,是absolutely,絕對地不公平的!

看官也許會奇怪,幹嗎我今天寫得如此義憤填膺,只因為,我忍受不了我的一雙男性好友被排擠、被辱罵。恕小女子無禮,看官倘若對同性戀依然存有成見,煩請看官好好檢討一下!

台長: 艾瑪菲.雲妮.晴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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