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2b04] 唯識疏云。心外有法。生死輪迴。心外無法。生死永絕
[0104a16] 法無難易。轉變由人。
[0104a17] 迷時人逐法。悟了法由人。
迷時執心為境。被境所轉。
悟時了境即心。一切由我。
[0532b14] 作畜生為惡福,得食便喜,是為惡喜。謂其人前世作惡已便喜,故得是福。畜生不得[15]美食,有三因緣:一者,不習;二者,善福盡;三者,罪使自然。
[0532b18] 畜生亦欲色、聲、香、味、細滑,亦自相與語,但不能如人語耳。
[0532b19] 女人有鬚者,故世從羊中、?鶩[16]地中來,以故[17]有鬚。
[0532b21] 魚?無聲者,前世斷人語頭故。魚生不即生,乃七日乃生故;著草木在乾處四五十歲,得水乃生。所以多子者,作惡人多,罪同俱生。好瞋恚、嫉?、癡、婬,行是四,墮獼猴中;作事不安諦,亦墮獼猴中。人好作倡[18]伎,後世墮鳥、蟲、獼猴中。喜學殺祠祀,後世墮羊中。何以故?斷人頭皮剝皮解。或前世喜劫人,解取人衣被,故得殃。蟲亦復前世劫人,解取人衣被,[19]令寒凍向火。故自先得是殃,吐絲自凍,入湯火中死。愚癡喜殺,後世作?。驚怖人,後世作鹿。多貪嗜美,後世作蠅。好捶人,後世作驢。所以長耳者,好挽人耳。畜生好搏人耳,或故世征卒。何以故?一卒傳,餘卒皆作聲;一驢鳴,餘驢亦鳴。負債不償,作牛。[20]牛所以破蹄者,有二因緣:一者,負債;二者,好著木屐以作好。馬所以完蹄者,有二因緣:一者,負債;二者,好著木舄以為好。
[0532c09] 有六人共為伴,俱墮地獄中,同在一釜中皆欲說本罪:一人言:「沙」,二人言:「那」,三人言:「持」,四人言:「涉」,五人言:「姑」,六人言:「陀羅」。佛見之便笑,目連問佛何以笑?佛言:「有六人為伴,共在地獄釜中,各欲自說湯沸踊躍,不能得再語,各一語便復沒。第一人言沙者,世間六[21]千億萬歲,在地獄中為一日,當何時竟也?第二人言那者,無[22]有期,亦不知[23]當何時得脫?第三人言持者,咄咄[24]當用生為治生,如是不能得自制意,過世我所多少不知厭足。第四人言涉者,我治生至誠,亦令我財產屬他人,我為得苦痛。第五人言姑者,誰當保我從地獄中得出,便不復犯道禁,得上天受[25]天下樂者。第六人言陀羅者,是事上頭本不為心計,譬如驅車失大道,入邪道折車輻,悔無所復及。」
[0532c24] 佛說四關,從世間上至第六天為死關,從第七天上至十八天為空關,從十九天上至二十三天為非常關,從二十五天上至二十八天為出關。出是四關,為出要。極福不過二十八天,極惡不過阿鼻泥犁,其餘殃罪,皆有多少。從一事便有三毒,從三毒便有三惡道;無有三惡道,人亦皆得道。從阿鼻大泥犁至六天同為一界;從七天上至十九天同行四等心,復為一界;從二十五天行非常、苦、空、非身,上至二十八天,復為一界。不[1]脫二十八天,三毒未盡,復下作人,往來三界,欲求出要,當滅思想。
[0533a07] 從阿鼻摩訶泥犁[2]上至第六天為欲界;從七天上至十九天為色界;從二十五天上至二十八天為無有色界,無有思想,亦有思想。從阿鼻泥犁以上至二十八天為生死界;過二十八天,為無為界。斷貪婬,乃到色界;斷瞋恚,[3]墮無[4]思想界;斷愚癡,乃到要出。三界有三處:一者,從阿鼻泥犁上至六天,為貪婬處;二者,從七天上至十九天,名為行色著;三者,除四天上至阿那含,從二十五天上至二十八天,無有思想亦有思想,名為行無有色。是為三處,墮生、死轉行色著。譬如火[5]光但可見,不可[6]得持也。在貪欲處,在喜色處,是為三處。從泥犁、畜生、餓鬼,貪婬色當出向,三活在願。
[0533a20] 何等道要?有三本:有惡本,有善本,有道本。地獄、畜生、餓鬼,是為惡本;從人中上至第六天,是為善本;從第七天以上出十二門,是為道本。已到二十八天,不得脫者,有三因緣:一者,貪;二者,有癡;三者,有意。故不得脫。已出十二門,當願無有意。三毒不斷,不上脫者,未盡故。二十八天何以故?先身本世間時,不貪身、散意故,斷外七事;上第六天受福,斷內三事。上十八天上,從二十[7]一天為四處,屬阿那含。
[0533b01] 行十善有生第一天上者,有生第六天上者,作善有多少,故不同處。行十惡有入地獄者,有入畜生、餓鬼者,作惡有輕重,故不同處。[8]行善復得惡,行惡復得善,善中有小惡,惡中有小善,微不可見。善中無小惡,亦不復墮惡中;惡中無小善,亦不得出。極惡[9]極惡不過阿鼻泥犁,極善不過二十八天,不覺[10]知微意故,不得脫也。
[0533b08] 一切從行十善得生天上人中,天人所以化生者,本在世[11]間時不向色,覺惡露不淨,從是得化生;有[12]向意便當更女子胞胎。諸天得化生,有五因緣:一者,不近女人;二者,意不起;三者,不願小兒;四者,喜獨坐;五者,不用世間。不貪身,亦得化生也。
[0533b14] 人命欲絕時,當持意,念息已,意者著喘息有時。從第一天上是意息觀身有三十二物[13]者,計:髮、毛、齒、骨、皮、肉、五藏,十一事屬地;淚、涕、唾、膿、血、肪、髓、小便,七事屬水;溫熱注、消食,二事屬火;風有十二事。是三十二物皆從地、水、火、風出。何等為地?人生從穀精氣,穀為地,意為種,精氣為水,兩便合,生身故。求一衣、一食,是為養氣,護主人身。為本無故,滅盡無常。得道,便[14]知身非身,念身不久,要當死敗。意為人種,便守意一心。癡人不[15]可守護魂魄神,但養四柯,為色味所欺,謂身是我,計不知惡,一切從身起飲食貪味,便墮苦,往來生死不脫。本[16]逢惡對,魂魄空去,趣善惡之道,身死墮地,日夜消腐,亦本無所有,但意行故化成,身死皆歸土,萬物亦爾,皆過去是為非常。人不自計,多念萬端,皆不為一已,是為苦。身死索棄,萬端亦爾,亦滅是為已,復生[17]生復苦,便作善惡行,種栽未知所趣,是為非身。道人行道,當為斷。人不知四非常,終不得道。己自計身,視諸死敗,知人物皆空,[18]空無所有,意便守止,得行歡喜。已得行,心便安。不離五者,其心一,是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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