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應該要說一聲很好嗎?!
政府的安家計畫終於生出來了......
其中一點是,「行政院昨透過賑災基金會提出「房屋毀損者優惠安家計劃」,無家可歸災民選擇租屋及購屋可享租金補助或低利貸款外,每人每月可領3000元生活補助金,每戶以5人為限,每戶每月最高1萬5000元,可領取半年。內政部一周內徵詢災民意願。」
那請問每戶的第6人?第7人?第.........人呢?
還想說一點...「傷亡撫恤比照921賑災標準,死亡及失蹤每人100萬元,重傷25萬元...(以下略)」
10年前和10年後的100萬相差有多大?
一直跟921比?!救災要比?撫卹也要比?
怎麼不把10年前、後的幣值大小、物價波動比一比?!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