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越雲有一首許多人非常喜歡唱的歌《謝謝你曾經愛過我》,歌詞裡描述的是,
分手之後才終於體會了從前戀人的好,因此真誠地對他說聲「謝謝」,或許這種表達方式
也算是完成了某種「離開」的儀式吧。
分手之後還能這般感念對方的付出,固然是一種難得的情操,但是,無論我們表現得多麼
有風度又多麼溫柔,兩個人已經不能再在一起了,總是個遺憾吧;如果在還相愛的時候
就認真並且確實心懷感激地對情人、伴侶說謝謝,是否人生會有不一樣的可能?
有愈來愈多人鼓吹或者學習和平、理性的分手,「謝謝你曾經愛過我」也彷彿成了
一句分手時的經典用詞,我倒常想,為什麼我們不讓自己有機會說「謝謝你正在愛我」,
或者「謝謝你還愛著我」之類的話呢?
茫茫人海、弱水三千,對方看見了你、和你並肩偕行,這是何等榮幸又難得的因緣,
確實值得當下就大聲說謝謝,真不該等到人去樓空了,才在若有所失中,恍然稱謝──
這就像蓋棺論定,身後榮華亦如空眼浮雲,而無濟於人的幸福快樂了。
愛情的發生與我們個人的優秀與否並不一定有完全直接的關係,這件事情相當程度地
仰賴對方的「識你之明」與時機的巧合:你們相遇在能夠相愛的時刻,才能夠讓接下來的
事情無愧無悔地發生,這樣的緣份並非尋常;你們相遇在懂得相愛的時刻,
才能夠讓彼此相知相惜,這樣的清淨明白該是多少千錘百鍊的人生經驗才換來的一份執著
與肯定──愛情裡的知遇之恩,難道不值得我們在牽手的那一刻,
就誠懇地向我們的情人或者另一半說謝謝?
謝謝你在寒冷的冬夜送我回家;
謝謝你對我的家人朋友如此溫柔;
謝謝你提早起床,卻讓我多睡五分鐘;
謝謝你把自己照顧好,減少了我的煩惱;
謝謝你讓我知道確實two heads arebetter than one(on the pillow);
謝謝你陪我看我喜歡的電影;
謝謝你笨兮兮的連公車都不會坐,讓我覺得自己實在太重要了;
謝謝你在春天的時候和我一起唱歌;
謝謝你在夏天的時候看我跳舞;
謝謝你秋天的時候,我們也許安靜地什麼也不做,就只是讓時間汨流而過;
謝謝你在枯躁的冬季還守著我,以及我們的愛情……
一樁正在發生的愛情應該有許多可以表達感謝的理由,對方投注的時間、金錢、
心意,不論多麼微小,都不該被視為理所當然。
愛情的起始也許只是或然率,但真愛的出現卻必須仰賴誠摯的努力。
人生變化太多,禁不起各種因循等待,因此,總希望在相愛的時刻就能夠看得見
對方的美好與努力,並且深刻感懷在心,由衷表達謝意。
如果你(妳)現在是單身,或許你(妳)可以記取這個經驗如果你(妳)現在身旁有個他(她),
那請你(妳)要好好珍惜他(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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