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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27 08:20:54| 人氣4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作夢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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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即使現實和夢想,有著難以跨越的鴻溝,
我們,還是有著作夢的權利。

昨夜,在線上遇見了久久不曾見面的朋友,在線上的談話之中,他鼓勵我往寫作之路進攻。昐了好久,才恰巧在線上見到他,聽了他的話語,頓時覺的心頭暖暖的,突然間發現,原來,自已真的擁有作夢的權利。

寫作,最初的目的,其實是為了打發無聊的時間,過剩的想像力,還有就是為了練練自已的文筆,最開始,真的是只有這樣的想法。直到後來,一篇又一篇的短篇,中篇和長篇小說,慢慢的出現在印了黑字的白紙上時,想當作家的念頭,也越來越強烈。

只是,想歸想,現實還是得回 歸現實。再怎麼說,仍是覺得自已的水平還不夠,加上一些種種的因素,致使自已,真的對作家這個夢想,可望而不敢求。直到昨夜和朋友的一席話後,才另我又重新燃起了試試看的念頭。

其實,他說的也對。不先拿去出版社試試看,怎麼知道自已的實力到了什麼樣的地步?又怎麼知道是不是早就有出書的能力了?總之,試過了,方才不會後悔。
想了一個晚上,才發現,出不出書其實是無所謂的。

但身為一個人,就永遠離不開群居的生活。更是無法離開朋友,也許,一輩子裡,真的能讓我們留下的並不多,真的可以永遠活在他人心中的點滴足跡也不多,一個知已,勝過幾百萬個逢場作戲的朋友。

該是過了作夢的年紀。畢竟,踏出社會方才知道,現實和夢想間的距離,很有可能是多麼的遙不可及。社會上的翻滾,往往讓人忘 卻了最初的希望。一日復一日在金錢和生活中奔波,忙碌,而忽略了,其實曾經有過的理想和夢想,並不是無法達到的境界,只是,因為對未來的畏懼,而讓我們在尚未踏出第一步之前,就開始想走回頭路。

年紀越大,人情冷暖看的越多,讓許多的人都忘了,,其實作夢的權利力不曾消失。消失的是,完成夢想的勇氣。

20/11/2005



台長: 抒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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