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節稅三大法寶:錢進海外、開公司、信託
劉德宜/台北報導
廣達集團老闆林百里赴大陸就醫的消息一傳開,他如何規畫所得稅、遺贈稅等個人相關稅賦,特別是今年正好是「富人稅」最低稅負制實施的第一個報稅年度,林百里的節稅動向,成為竹科電子新貴最熱門的話題。
從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過世,數十億家產據傳繳交不到二億元的遺產稅,到國泰大家長蔡萬霖過世後也繳不到五億元遺產稅;相較於目前繳交遺產稅最多的英業達前副董事長溫世仁的四十億元、委託書大王陳德深的十九億元、與永豐餘老家長何傳的十億元,已經清楚顯示,生前有計畫的節稅與生後最後一筆「稅金」,將有天壤之別的差異。
由於「最低稅負制」把過去富人最常用的人壽保險、海外所得與未上市股票的大門堵住,財政部同時關閉效果非常好、以「公共設施保留地」捐地節稅的管道。在二○○五年財政部有意修訂最低稅負制時,許多富豪就重新進行資產配置,海外投資成為最熱門的「投資兼節稅」工具。
●香港開戶 節稅又賺陸股的錢
據了解,目前最流行的就是到香港開戶,市場分析,港股、陸股投資狂潮熱可以延燒到二○○八,又有人民幣升值可期,加上香港取消遺產稅,透過證券商以複委託方式下單或到香港的銀行開證券戶與銀行戶,錢留在香港不再匯回,可以完全斷除國稅局的查稅。
●分批信託有效規避贈與稅
避稅的第一守則是,錢擺在海外,不要匯回,而且每筆匯出的金額不要超過金管會規定的三萬美元進出登記,國稅局就永遠恨得你牙癢癢。
另一個節稅方式,也是這幾年開始流行的財產信託,據說是由鴻海老闆郭台銘拿股票信託,因而開啟風氣。
信託的基本方式,是例如將一百張股票轉給信託機構(委託人)做信託,孳息轉給子女(受益人),由於委託人與受益人不同,課徵贈與稅的方式,就是以信託當時的股票市值乘以郵局一年期定儲利率計算。大老闆就是利用投資公司節稅。除了日常的費用可以灌進這家公司做所得稅節稅之用,在遺贈稅規畫上更是好用。
●海外投資公司是最完美節稅方式
最常見的方式,是將手上股票賣給自己設立的A投資公司,要增資配股時,有權參與認股的A公司就由自己的小孩出面認購,股權就這麼地移轉到下一代。
●竹科新貴流行開公司節稅
另一種快速的方式,是設立一間未上市的投資公司,但是由小孩買投資公司的股權,由於未上市股票移轉依淨值計算交易稅,只消花小小一筆稅率目前為千分之三的證交稅,就可以把上一代的資產移轉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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