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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3 23:06:48| 人氣134|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原來,我還是太過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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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太天真
天真的以為,分手還是朋友。
彼此之間還存在著近20年的感情。

越是深厚的感情,其反撲越是巨大。
是我太慢了解了,是我的個性太過平和了。
呆呆的以為,只不過只是不當男女朋友,而已。

是我的觀念跟想法太過與眾不同了。
我忽略了,人性的根本。
愛與恨,是一體兩面的。

有愛過,才會恨過。
這是很正常的想法。

大概也只有我這種笨蛋才會呆呆的以為,
既然愛過,何必去恨?

這種對事不對人的觀念,太天真了。
真的太天真了..............

也難怪,連家人都跳出來說話了。
即使,那家人也是我多年的好朋友。

只能怪我,真的太天真了。

台長: Lucif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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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
其實你的想法沒有與眾不同
很多人都和你一樣
這不是天真
而是有點幼稚

我之前的男友
和我現任男友的前任女友
都是這樣說的
他們都說
既然都交往了這麼久
好聚好散
分手了還是朋友

上述的這兩個例子
都是劈腿或移情別戀被抓包所造成分手原因的
不過經他們這樣一說
多麼慷慨大方啊
好像所有的委屈都有他們吞下了~
如果不能接受好聚好散
就是對方的小心眼的過錯

當然
每個個案和情境不同
不能以一推十的隨便類比
我十分認同好聚好散這句話
不過也許大家忽略了一個現實
好聚好散需要雙方智慧與現實情境的配合

感情放入很深
要在瞬間抽離已經需要花費非常大的努力
是哪個聖人可以輕鬆做到
然後還行有餘力地和那個分手者好聚好散當作朋友?

說到底
天下這麼大
朋友這麼多
有差前任這一個朋友一定要交嗎
交來讓自己走不出陰影嗎

雖然我不知道你的分手狀況是否一樣
不過依我看你另一篇文中寫道:『經歷了兩次認真付出卻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所以提出分手。』
可以由此判斷
你是有自主權的
你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

知道自己要的和不要的最好
我想
對方也未必是愛你還是恨你
只是同樣擁有一樣的權利
選擇自己要的
放棄自己不要的
這樣而已

朋友沒差這一個
再次站起來才是當務之急吧

ps.不干我的事情,不小心晃到,也可以碎碎唸上一篇,不好意思,實在有點雞婆~
2007-08-14 07:46:45
版主回應
哪裡那裡~謝謝你的建議。
正常狀況下其實我也不會這樣想,分了就分了。
只是,這次狀況很不同..........
不過,還是謝謝你的建議。
由衷的感謝!
2007-08-14 09:33:05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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