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罄竹難書 (資料來源:苗栗縣立文英國中 成語資料庫)
罄竹難書 ㄑㄧㄥˋ ㄓㄨˊ ㄋㄢˊ ㄕㄨ
1.罄,音ㄑㄧㄥˋ,用盡。「罄竹難書」指即使把所有竹子做成竹簡
拿來書寫,也難以寫盡。形容災亂異象極多,無法一一記載。
2.形容罪狀極多。貶義。用在「罪惡深重」的表述上。
「罄竹難書」的「罄」,是「用盡」的意思,「竹」指的則是從前
用來刻寫文字的「竹簡」。古代在還沒發明紙之前,人們都是把竹子
剖成一片片的,然後在上面書寫文字。所以「罄竹難書」整個成語的
語義便是:即使把所有竹子做成竹簡拿來書寫,也難以寫盡。
此語較早見於戰國時的文獻《呂氏春秋.季夏紀.明理》,文中有
一段描述了亂世的各種異象,譬如天上的雲呈現出怪異的形狀、太陽
有日蝕的現象、同時有兩個或四個月亮一起出現、馬的頭上長出犄角
有日蝕的現象、同時有兩個或四個月亮一起出現、馬的頭上長出犄角
、有人養出長有五隻腳的雄雞或母豬生下小狗等等,這些奇怪的現象
「皆亂國之所生也,不能勝數,盡荊、越之竹,猶不能書」。意思是
說這些奇怪的現象,都是由於政治敗壞所帶來的亂亡徵兆,而且這種
國家即將敗亡的徵兆,多到用盡荊、越兩地的竹子來寫都寫不完。
後來「罄竹難書」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本來是用來形容亂
象之多,後來則轉變而專用於形容罪狀極多。
如《漢書.卷六六.公孫劉田王楊蔡陳鄭傳.公孫賀》便有「南山
之竹不足受我辭」之說,《舊唐書.卷五三.李密列傳》亦有「罄南
山之竹,書罪未窮」的用法。案:前者是漢臣朱世安被誣諂下獄時,
上書揭發丞相公孫賀父子作惡多端所用之語;後者則是隋人李密欲討
伐隋煬帝,檄文中用以形容煬帝罪大惡極之語。
這兩段文字都是描述罪狀之多,難以記錄。不過與《呂氏春秋》同
期的文獻《孫臏兵法》,在〈奇正〉篇中有「形勝,以楚越之竹書之
而不足」這樣一段話,指兩軍相爭時,要讓我軍處於必勝條件下的方
法有許多種,即使用盡楚、越兩地的竹子都寫不完。則「難書」一語
,並非指亂象,也指罪狀。可知最初「罄竹難書」一語並無負面義,
只是後來一般引用此語時,多只用以形容罪狀之多。
《呂氏春秋.季夏紀.明理》1>:
其雲狀有若犬,若馬,若白鵠,若眾車;有其狀若人,蒼衣赤首不
動,其名曰天衡;……國有游蛇西東,馬牛乃言,犬彘乃連,有狼入
於國,有人自天降,市有舞鴟,國有行飛,馬有生角,雄雞五足,有
豕生而彌,雞卵多毈,有社遷處,有豕生狗。國有此物,其主不知驚
惶亟革,上帝降禍,凶災必亟。其殘亡死喪,殄絕無類,流散循饑無
日矣。此皆亂國之所生也,不能勝數,盡荊2>、越3>之竹,猶不能書。
〔注解〕
(1)典故或見於戰國齊.孫臏《孫臏兵法.奇正》。
(2)荊:荊州,我國古代九州之一。地約當今湖南、湖北二省及四川省東
南部、貴州省東北部與廣東省北部西隅連、連山二縣及廣西省全縣等地。
(3)越:春秋時越國之地,地約當今江蘇、浙江及山東南部。
[史料]:
1.明.無名氏《四賢記.第一一齣》:「你惡端罄竹難書寫,貪穢熏天怎
掩遮。」
2.《明史.卷二三五.鄒維璉列傳》:「維璉抗疏曰:『(魏)忠賢大姦
大惡,罄竹難書。』」
3.明.朱國楨《湧幢小品.卷一四.緒帖》:「凡此五偏,猶其大略,至
於瑣屑,罄竹難書。」
4.清.陳康祺《郎潛紀聞三筆.卷三.西選年選佟選》:「三臣罪狀,罄
竹難書。」
5.清.昭槤《嘯亭雜錄.卷三.郭劉二疏》:「明珠一人,其智術足以彌
縫過惡,又有余國柱奸謀附和,負恩之罪,罄竹難書。伏祈霆威,立加
嚴譴,天下人情無不欣暢矣。」
6.《醒世姻緣傳.第五四回》:「瞇了眼的拋米撒麵,作的那孽,罄竹難
書。」
同義詞:擢髮難數
造句:
1.他長期在鄉里間作威作福,罪行罄竹難書。
2.他所犯的罪行罄竹難書,是個十惡不赦的大壞蛋。
3.他們犯下了罄竹難書的罪行,判十次死刑都不嫌多。
4.就算是犯行罄竹難書的罪人,如能放下屠刀也可立地成佛。
5.在編寫這本書的過程中,我發現秦始皇的暴政真是罄竹難書。
6.身為記者多年,我還是第一次遇見這種罪行罄竹難書的犯人。
7.這惡霸犯下的滔天罪行真是罄竹難書,最後總算受到法律制裁。
8.即使是罄竹難書的大罪犯,只要他能誠心改過向上,我身為律師,
還是願意替他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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