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先的歌是這樣唱的,用生命唱的。
我翻過了山嶺,離開了都市,回到最原本的家,
在遙遠的溪流邊,我看見了他們正聊著天,
當我走近,他們沒有一點點的不歡迎,對我說:
都市人,讓我們一起唱首歌。
我說我不懂那些話語,不懂他們在唱什麼,
他們說歌詞是其次,重要的事那個意念。
於是,我在大自然底下感受,感受山、感受風,
感受太陽、感受河流、感受所有的飛禽走獸,
我感受到愛與生命,這就是那種最純粹的感動。
祖先就是用這種感動創造大地,用這種感動創造村莊,
用這種感動耕耘農田,用這種感動領導一切。
他們笑我太誇張,笑我每天生活太緊張,於是我爬到山上,
對住慣了的底下大喊:森林才是我的故鄉!
後記:最近終於有一首不是像日記一樣的詩了,創作的感動,自然的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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