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與好友分享這篇文章

分開後

[ 2006/3/26 16:13 ] **** 是不是..應該在第2次分開後..完完全全的..忘了你? **** 忘記很難 憶起卻簡單 分開後 怕會有更多憶起的機會 To 木頭

新聞台: 傻瓜 | 台長:念絲
收件者E-mail:

請以分號區隔每個E-mail
例如:john@pchome.com.tw;mary@pchome.com.tw
信件標題:
與你分享這篇文章
訊息內容:
很精采的好文章!
如果你也喜歡,請轉寄給好友幫忙增加人氣吧!
您的名字:
念絲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