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本網路小說的一段感情就是這麼開始的。
男主角看著坐在隔壁的漂亮女孩,寫了一些搭訕的話語遞過去。
這既不用擔心被潑咖啡,更不用面對女方因為恐懼而不斷推拒的尷尬,
最糟的回應頂多就是一堆被撕碎的紙條。
總之那本書的劇情是這樣的,男主角因為這樣就跟漂亮女孩認識了。
同時男主角有個女室友,女室友有個男朋友,
後來在一次的聚餐之下,大家發現女室友的男朋友就是漂亮女孩所愛的對象。
在這麼複雜的關係下,
最後結局就是男主角不負所託,選擇了女室友。
說到這個作者,他的好幾本書女友都有買,
有幾本是以他或是他朋友的真實故事及姓名為背景開始寫作的。
這好像是最近流行一個趨勢,或者該說,
從網路小說開始在書局占了個區塊之後,主角們的姓名不再重視美感,
而是平常、普通,甚至很多作家取材時直接拿朋友或讀者的名字下去填用,
省了想人物名字的麻煩。
但這也同樣造成很多問題。
讀者們會想,擁有這個名字的這個人,
在現實生活中的個性,是不是就如同這個作家在小說中所寫的一樣,
可能嬌縱,可能狂妄,可能迷人,可能憨厚,可能體貼,可能神秘。
不知情的讀者們自然會將書裡面的角色,跟那一個不認識,
但確實存在這社會上的人物拉上線,想著:「哇,這個人好有趣!」
所以當讀者在別的環境,遇上這個真實人物時,第一面或第一次接觸,
就會先將在書中所解讀到的形象,套於彼人身上,於是,造成許多誤會及困擾。
例如,同一個人的名字在不同作家的筆下,形成兩種不同的角色,
一個是正義俠士,一個是專門搞破壞的。
而現在有兩個讀者,各安排他們一人只看其中一本書,
對於該人物的想法自然會互相抵觸。
但其實該人物的真實性格,可能根本就不是這兩種。
這該說是作家們所造成的誤會,
或者是讀者入戲太深,分不清現實人生與小說?
名字,在小說裡就只是代號。
如果要把人物的個性完整寫進小說裡,
那麼,究竟是在寫那個名字的所有者,還是在寫小說裡的那個角色?
而名字只是被借用,如果認真了,就只是在干預那個作者寫作。
就算是很差的角色又如何,那都只是個代號,介意的是心裡有鬼的你。
如果當事人樂意被寫成社會敗類、專門搞破壞的角色,
那就表示他是以純欣賞的角度在看這本小說,並沒有以代入身份的情緒去觀賞。
若旁人激動地去指罵當事人在小說中的敗劣行為,
或者訓斥作者不該把當事人寫成這樣,
而不是指責小說裡該人物代號所作所為的情節。
難道不認為,那對當事人是種不尊重嗎?
不認為,是那位旁人把當事人想成作者所寫的那樣嗎?
不禮貌的,是借用姓名寫小說的作者,
還是那位擅自代入、又愛大驚小怪的旁人?
當然是那位旁人啦!
太認真了,如果要把小說當成人生看,
那麼是不是也要把人生當成小說來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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