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玉鳳
佛山的兩歲女童悅悅被車輾過,鏡頭拍得有兩名司機不顧而去,十八名途人視而不見。學生把視頻傳過來,像很多人一樣,我覺得傷心憤慨,將視頻轉貼到面書上。有朋友留言,對譴責的言論提出這樣的詰問:“其實我們都在五十步笑一百步!各位每次在拱北關前與那些路旁斷手斷腳或滿身毒瘡的乞丐兒童擦身而過時,有沒有正視一眼或施捨過發財錢?──這些事件,說到底其實與人性善惡關係不大,而是這個社會騙人的伎倆太多了,我們已經失去了辨別真假的能力。”
看到那段留言,想起那一年的那一課。大學的人際傳播課需要解釋一個叫“歸因”的概念,說的是我們會將一個人的問題歸根到外在──社會環境抑或內在──個人努力的原因。好幾年前,搜集了世界各地的乞丐照片,我開始在課堂上請同學單憑照片,決定自己會不會給錢那些乞丐。很多年的結果都是大同小異,如果乞丐看來年老,在滿佈垃圾的地方行乞,會給錢的人很多,因為照片裡的景象讓人相信,這一類乞丐是因為不能控制的外部環境條件──年老喪失工作能力、經濟不景等等而淪為乞丐的,所以這類人值得幫。相反,那些看上去不夠髒、不夠老、行乞的地方又不夠髒亂的,多數人會選擇不去幫忙,箇中原因是那些人看來是有能力工作的。然後,為數不少的,會選擇無論如何都不出手,因為他們覺得行乞的都是騙人的,不是他們自己在行騙,就是他們會受控制行騙。因為,他們通常都是有到珠海拱北時被騙或被告知給錢乞丐會被騙的人。

同樣的討論做了幾年,有一年,第一次聽到上面三種答案以外的第四種選擇。那次有一位同學舉手說,他選擇的是只要有錢在身,任何一位乞丐他都會給錢幫助,理由是:“我寧可被騙,也不願意曾經在有能力的時候,沒有盡力的幫助別人!”那段話,一聽就鑽到心底去了,感動得說不出話來,因為,我真的想不到,在騙術的駭人聽聞變得閒話家常的當今世界,有人會選擇,為了幫助別人而甘願成為別人眼中頭腦簡單的無知上當小孩。

我不知道是不是世道越不好人越冷漠我們越需要肯做蠢事的好人,可是,我知道,有時甘願冒著可能受騙的風險,我們可以挽回一條生命。社會的改造,人性的回歸,需要時間,可是,行善,行仁,活得像個人,其實只需要我們不計較啊!但願世上,有更多像這次出手救援小悅悅的嬸嬸,而我們在譴責惡行的同時,先讓自己願意做個可能做蠢事的好人,然後,感染那些害怕受騙的、其實還有良心的好人,一起改變不良的世道。
原載2011年10月20日《澳門日報》“新園地”版“筆成氣候”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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