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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03 11:03:11| 人氣26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狗熊打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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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讀《孫子兵法》,覺得孫子最高招的一著就是教人「不戰而勝」,要在不損一兵一卒的情況下贏才叫高明,現在重讀,覺得不戰而勝仍然是高招,可是,兵法終歸是兵法,讀了,只找到了教你打的種種方法,包括以不打仗作為打仗的一種策略,可是,為什麼一定要打?兵法中沒有答案。

說到打仗,我是毫無大志的,所以比較容易扭轉問題,如果你問我,為什麼不打?我會知道如何回答。

無國界醫生組織說,每次打仗,軍人和平民的傷亡比例是一比十四,即每死一個軍人,就會有十四個平民陪葬。不知道這個數字有多準確,只知道這確是嚇人的。有人說,文明社會的一大象徵是對個人生命的珍視,所以大多數受過文明教育的人,都很容易是反戰的。我也自認是個文明人,所以也反戰,不過,反戰,除了因為不忍見到別國平民無辜死傷,也因為自己又怕死又貪靚,即使明知死到臨頭什麼也不會介意,可一日在世,仍自覺有權思考和介懷死的種種,所以我很怕自己在戰火無情中死得不明不白,怕自己死得很醜很可憐。

既然怕死和貪靚已經足以成為自己反戰的理由,那麼別人要打仗,我想,也一定有些很簡單的理由。歷史永遠是最好的老師,最近重讀朝代更替的歷史,發現很多成王敗寇的故事,好像在說,打仗贏了,一大好處是贏得詮釋歷史的專利權,所以即使是流寇逆賊,一旦成王成帝,舊日惡行都可以一抹即去,以賢王仁帝名留青史。

原來,打仗的理由,除了各種利益、仇恨和公義之外,可以簡化為區分正邪的工具,戰爭只是一個手段,一個分辨誰是英雄的手段。所以美國遇襲,本來無損其在國際社會上的英雄地位,拉登陣營在國際社會的主流輿論中是邪的一方,可是,美國一定要出兵打進阿富汗,因為在當地,美國才是恐怖主義,不是英雄,為了成王,除了要在阿國戰場勝出,還要控制日後阿富汗政權的成分,美國要在當地徹底的贏,要贏得詮釋歷史的專利權,為日後在當地成為英雄鋪路。

原來,打仗是可以為許多狗熊將自己改版成英雄的大好機會。這個世界狗熊太多,所以仗不能不打,戰爭不絕。

2001年11月14日

台長: 小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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