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20-03-12 11:07:27| 人氣13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浙大副教授抄襲作傢文章 被判登報道歉賠8000元|副教授|抄襲

浙江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郭汾陽(筆名散木)抄襲瞭常熟作傢葉黎儂的文章?近日,常熟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並當庭宣判瞭此案,認定郭汾陽發表在《南方都市 報》的《王古魯訪書記》一文抄襲常熟作傢葉黎儂的原作《王古魯東瀛訪書記》,判郭汾陽在《南方都市報》發表致歉聲明,並向葉黎儂賠償經濟損失6000元, 支付精神撫慰金2000元。

  庭審中,葉黎儂陳述,2016年2月底其應王古魯後代之請為《王古魯文集》一書的編輯出版上網搜索資料, 發現多傢網站和論壇(包括署名“古籍(散木)”的微頭條)轉載瞭2014年9月4日《南方都市報》“歷史”版整版的《王古魯訪書記》一文,該文作者即浙江 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郭汾陽(筆名散木)。郭汾陽的文章嚴重抄襲其發表在《常熟田》2012年第一期上的《王古魯東瀛訪書記》。

  葉 黎儂稱,他自2003年開始研究王古魯,歷時十年梳理史料,走訪調查,研究文獻,又幾經修改,不斷增補,寫成《王古魯東瀛訪書記》,而郭汾陽大幅剽竊他的 研究成果,甚至原文中的一處“底本錯誤”都照抄不誤。今年4月他曾與浙江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以及郭汾陽多次聯系,但郭汾陽雖然在來信中承認抄襲,卻解釋說 是南都編輯刪減原因導致瞭抄襲。

  當天庭審,郭汾陽本人並未到庭,其委托律師也確認瞭抄襲事實,但堅持認為這是《南方都市報》編輯刪減導 致的。據此,葉黎儂提供瞭2014年9月4日《南方都市報》B17版及被告郭汾陽發表的文章《王古魯訪書記》電子打印版,證明《南方都市報》並未對郭汾陽 的文章進行編輯,並且該文章與原告文章多處雷同,系抄襲而成。 經過審理,常熟法院最終當庭認定郭汾陽抄襲事實成立,並作出上述判決。

  通訊員 楊金瓊 李軍

  現代快報/ZAKER南京記者 何潔

移民公司 投資移民 技術移民 移民顧問 歐洲移民 加拿大移民 澳洲移民 馬來西亞移民 台灣移民 新加坡移民 德國移民 荷蘭移民 波蘭移民 希臘移民 愛爾蘭移民 香港移民 紐西蘭移民

台長: aggartpra
人氣(135)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