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痛罵語錄:
1)別開玩笑了,甚麼質素,這麼大個人,要三個人服侍你?原本這些單一個人做便可以了。(指三個人核對一份單)
2)不是質素這麼低吧?這樣你不如回越南,柬埔寨工作吧!(歧視?)
3)再出錯,不用說,炒魷,這是嚴重犯錯,沒有補水。(何謂嚴重,不補水不犯法?)
4)是否你不能勝任這份工作,是的話請直說,不要緊的,我再請人就是了。
5)人家投訴那麼多次,搞甚麼鬼?再這麼,生意也做不成啦!(做錯了便投訴啊!有甚麼出奇?老闆您生意那麼少嗎?)
我的回應
1)老闆,這不是服侍我,我們現在全坐在這裡服侍您,聽你訓示。三個人對單有何不妥?原本我一個人做當然無問題,但是您給我的工作不只是這一樣,還有成千上萬的工作要在五點後才正式開始,次次我也要沒命兒地去趕工作。有時,那件文件在六時才給我,我不用下班嗎?下班時間沒有班下,實際上更是「奉旨」加時,老闆,您知道我的情況嗎?
2)老闆,這樣說,你好像有很好的路讓我走吧?可否介紹我呢?因為越南和柬埔寨我也從未去過呢!還有,雖然您是我老闆,但您這樣我只覺得您沒有教養,您這番說話完全是蔑視一個民族,一個地方的人,是「犯眾憎」的。老闆,你能當我老闆已很了不起,但是,我卻看不見您有老闆應有的說話質素。
3)其實,我想說,七月尾我便會辭職了。曾經有很多人都叫我八月中才呈辭,但是我推卻了。因為這樣的「奉旨」補時情況,趕命的工作,令我不勝負荷。不過,老闆您不是認為您辭退我可以不補水吧?我犯了甚麼大錯呢?老闆,您如果認為自己有理,不妨上法庭見面,我相信我不會理屈辭窮。現在我給您看看我的論點:1)每天必定超時兩至三小時,沒有補薪,使員工欠缺適當的休息時間,以致經常犯錯。2)下班後才給予工作員工,使員工要匆忙完成,而且犯錯還要說員工沒有質素,完全不理解犯錯的原因。3)公眾假期要求員工上班,沒有補水,沒有補假,剝奪了員工應有的福利。
4)老闆,我不勝任這份工作會來應徵嗎?我會熬一個月後才說我不勝任嗎?其實,老闆您不斷說女性的員工熬不住您的工作,我作為男性真想替她們平反。「工作」超時,「工作量」極多,「時間」欠缺,這樣遑論男性或女性,縱然是超人,是神仙也擔不起這「苦差」。
5)我們也很想投訴,為何錯的時候怪罪總是我們首當其衝?為何您不好好再聘請多幾個人分擔我們二人的工作量?我們現在一個負擔了兩個人的工作量,是應該的嗎?是正常的嗎?您說成我們很有空似的,故意把您的業務拖垮啊!要投訴不應該是老闆您,而是我您天天替你熬更達旦的員工,我已覺得我不是文員,而是苦力,七月尾我會辭職,我不想當您這份刻薄過份的工作!
P.S.不要跟我說:「返工是這樣的!」「後生仔,熬下啦!」
我的處境已盡量說情楚了,總之我認為這份工作不好,我一定會在七月尾離開,無論任何情況亦不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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