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9/16 中國時報 時論廣場】
【黃光國 台灣大學心理系教授】
餿水油風暴不斷擴大,衛福部跟各縣市衛生局逐日公布染餿食品新名單,中鏢廠商紛紛出來喊冤,表明自己也是「受害者」;最近媒體報導:揭穿餿水油醜聞的英雄,竟然是一名不識字的老農夫!他多次向屏東縣環保局檢舉無效,不得已自費購買數位相機和監視器錄影蒐證,這個案件才踢爆開來!
在我看來,這整個案件和不久前阿基師下跪的行動,反映出當前道德教育的徹底破產。20年前的410教改啟動之後,在「二魔四妖」的主導之下,教育部先把「公民與道德」課廢止掉,接著又讓許多技職學院和專科學校紛紛升格成為「科技大學」,然後搞出一套SCI和SSCI的評鑑制度,逼著年輕教授不得不挖空心思,衝高論文的發表數量;掌握資源的資深教授則是用「論文掛名」的辦法,抬高自己的聲望。道行深的,可以修練成「百毒不侵」的「學閥」;道行淺的,則可能被拉拔成為各級「學官」。
在這套體制約制之下,許多教授傳授給學生的「武林秘笈」,就是如何發表論文,向國科會申請研究經費。誰還講什麼「道德」?不久前,爆發出數百位中研院與知名大學教授以「假發票核銷研究經費案」,但因為涉案人數太多,「妖氣太盛」,最後司法單位只能以「教授非公務人員」為理由,草草結案。
名列「教改四妖」之一的一位學閥,多年來他的學生、老師、同事不斷在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質疑他以往的研究成果,他始終不理不睬。他的夫人回國後翻譯了50餘本磚頭般厚的英文著作,內容錯誤百出,被學術界人士評為「劣譯」,她只淡然回應:「每一本都是我自己翻譯的」。及至陳震遠論文「自審作假」案成了國際醜聞,人們才發現:他4年內發表了60篇SCI論文,教育部長居然在其中「掛名」5篇以上!
流傳於民間的儒家「庶人倫理」,本來就非常重視家庭,所以社會大眾對餿水油案件的咒罵是:「別人的孩子死不完」。
問題是:「公民與道德」廢止後,產、官、學的「良心」相繼沉淪,在「學閥」把持下的教育部,拿不出任何對策,大家也只能感嘆「仗義多是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這難道不是教改的另一種後遺症嗎?
分析:
自古以來,歐洲大部份成立同業團體的行業,通常規定的學徒期限似乎一直是7年。古時候,所有這些同業團體都被稱為「大學」;事實上,在拉丁文裡,無論任何團體都叫「大學」。一些歷史悠久的城市,在從前國王特許同業團體成立的文狀裡,通常可以看到金屬匠「大學」、裁縫匠「大學」等名稱。現在專稱為大學的團體起初設立時,為了獲得工科碩士(master of arts)的學位,必須修習課業的年數,看來似乎是模仿一般行業規定的學徒期限,畢竟這些行業組成同業團體的歷史較為悠久。正如任何人若想在某個普通的行業裡,取得師傅的資格,並收容自己的學徒,那麼他自己就必須先在某個有適當資格的師傅門下當過7年學徒。同樣的,任何人若想在文理科系變成師傅、老師或博士(古時候這些都是同義詞),有資格收容自己的學生或學徒(這些原來也都是同義詞),那麼他自己也必須先在某個有適當資格的師傅門下研習7年。
漫長的學徒期限,並不見得會塑造出更勤勞的年輕人。按件計酬的技工可能會更勤快,因為他的每一分努力都為自己帶來一分好處。學徒可能會比較懶惰,而事實上也幾乎都是如此,因為努力工作對他來說沒有立即的好處。在低層的行業裡,勞動的甜頭完全在於勞動的報酬。最早嘗到甜頭的人,很可能會最先養成對勞動的興趣,因此在年輕時便有了勤勞的習慣。如果讓一個年輕人長期的付出勞動,卻無法嘗到任何甜頭,他自然會產生厭惡勞動的心態。從公設育幼院送出去當學徒的男孩,被束縛的時間往往比一般規定的學徒期限還長,結果他們普遍變成非常懶惰、一無是處。
【國富論 亞當.
史密斯】
漫長的國營管制的學校教育制度,也像是過去漫長的學徒制度一樣,表面上的目的是在提供學生(學徒)學習有用的知識,實質上是各種同業公會團體(包括教育同業公會)成員們為了擴大自己的利益,或是為了排除同業成員間的自由競爭,限制人們自由加入該行業的人數,以保障他們的商品價格高於自由市場的自然價格。
由於同業人數的限制,讓這些少數人比較容易守住同業間的秘密,不讓外人知道。如果是完全自由競爭的社會狀態,同業間的競爭激烈,不需要有老農冒險來檢舉廠商製造販賣餿水油。有哪個同業廠商敢做這樣的事,很快就會被競爭激烈的同業間想辦法踢出市場。
在過去,一些共產主義社會裡對大家施行長期嚴厲的思想改造與勞動改造的道德教育,也沒培養出一個道德高尚與勤勞的人。如果說「公民與道德」廢止後,產、官、學的「良心」相繼沉淪,難道過去曾經被教導過「公民與道德」的產、官、學的「良心」都特別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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