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boyangu.com/2011/12/students_slaves_02/
第五:風紀制度
在批判風紀制度對學生的禍害,先回顧兩個心理學上出名的實驗,用以佐證。其中一個實驗是1961年耶魯大學的米爾格倫(Stanley Milgram)教授主導的電擊實驗,另一實驗是1971年由史丹福大學主導的監獄實驗。兩個實驗都奠定了社會心理學的基礎。
耶魯大學的實驗是這樣的:測驗者被招募做充當「老師」,被告知需要做一個關於「體罰的實驗」,而「老師」的任務是教導實驗室另一旁的「學生」(有牆阻擋,「老師」看不見「學生」)英文生字,如果答錯,就對「學生」施加電擊,連續答錯每次加10伏特電擊,最高可達450伏特(已對人造成生命危險),其實「學生」只是由研究人員冒充,例必答錯,所有「學生」的痛苦反應都是裝出來的。
這個實驗的原意是測驗「老師」是否會因為良心發現而拒絕服從權威的指導。在實驗前,研究人員認為只有1%的人才會這樣變態,但結果卻出乎意料,有約三分二的測驗者都將電擊率開到450伏特。只有少數人因為良心發現而拒絕繼續實驗。
第二個實驗來自史丹福大學,由金巴多教授主導的「監獄實驗」,研究人員招募一批正常學生,抽籤決定誰擔任「獄卒」和「囚犯」,然後在一個模擬監獄生活兩個星期。結果到了實驗開始兩日,就被迫讓一些「囚犯」退出實驗,到了實驗一個星期,由於有「獄卒」開始過度虐待「囚犯」,實驗被迫停止。
誠然,本文極多立論,建基於以上兩個實驗。我沒有主張學校和監獄一樣,而是點出兩者的相似性。很多論點已出現在前文,不贅。其中,風紀制度可能是培養學生奴性的重要環節。例如以我校(伍若瑜)為例,由中二已開始招募領袖生(風紀),中六更強制全級擔任領袖生。以電擊實驗為例,我們發現群眾是極易受權威教唆,那怕做的是暴行。以監獄實驗為例,如果用權威將一群人分派到不同的岡位,這群人會很快「入戲」,成功地扮演一定的角色,哪怕這個角色他自己是相當討厭的(事實上,監獄實驗的實驗者都是相當反權威的),這兩個實驗都點出一點,如果沒有相應措施,人是很容易在權威的指令下行惡,那怕他是一個好人。就如一些納粹分子在平日是一個良好公民,但是進了集中營當獄卒就變成了魔頭,由此可見制度和環境對人的羈縻。
而風紀制度,正正是運用了這兩個實驗的原則。首先,抽出一群人,賦予他們領袖生的職責,他們就像那群史丹福的「獄卒」、「囚犯」,會「入了戲」,努力地扮演整治校風的角色。站在這個立場,他們就會對學校的反人權、反民主、反法治等諸多不正確行為(例如侵害人身自由)慢慢認同,甚至認為是天經地義。慢慢地,他們就像著了魔,對學校的獨裁和專制予以認同,更不會成為改革力量。啟敢很記得自己在中六的時候在學校的評議會要求改革校政,結果被全部同學否決。誠如林語堂所言:「中國就有這麼一群奇怪的人,本身是最底階層,利益每天都在被損害,卻具有統治階級的意識。在動物世界裏找這麼弱智的東西都幾乎不可能。」事實上林語堂這話是錯的,因為西方國家的實驗也證明他們的國民對權威也是毫無抵抗力的。
出來社會之後,學生沒有受過批判教育,結果做過風紀的學生就成了林語堂筆下的「本身是最底階層,利益每天都在被損害,卻具有統治階級的意識」的奴民,對當權者的暴政用諸多藉口開脫。他們對香港警察的暴政亦沒有警覺性,只是對真心為社會的社運分子大加鞭撻,真是愚昧之極。
第六:將學生兒童化
這裡或許會引起別人的反駁,認為學校無時無刻都在培養學生獨立自主。這顯然是錯的。學校只是培養學生的工具理性,而非價值理性。就像當初的明治日本教育,只是為了培育國民成為戰爭機器,讓他們成為天皇的犧牲品,並非教導他們改進社會的能力,學校培養學生的能不過是一種生存技藝,但學校並沒有教育學生如何變革社會。說得難聽點,學校就是讓學生變成資本家豢養的豬。
所以,學校一方面教導學生為資本家服務的技藝,一方面盡量讓學生變得無能,要事事依賴這個社會。當然,由於社會福利是和抵觸資本家的利益,所以自然要教學生自食其力。但是自食其力之餘,學校又要學生接受社會的不公是天經地義,無法改變,某種意義而言,這是將學生兒童化,讓他們不得不依靠資本主義這個父親。
第七:國民教育
無話可說,完全是愚民教育。
第八:公開考試
由於香港的就業市場主要仍然以學士為入職要求,所以入大學一直是香港學生的必爭之戰。相對一些歐洲國家的大學教育普及,香港的大學入學率僅是適齡學生的18%。固此,應付公開考試進入大學一直是所有香港學生的必經階段,因為香港的產業發展畸型,只有金融和地產「兩支獨秀」,固此進入好大學意味取得好的職場入場券,為此,香港學生花盡心機投入考試,而學校為了催谷學生,亦不會自討苦吃,在課程上加上其他的價值教育。這可能是政府最斲喪學生的獨立思考的措施了。
以上幾點,大致上勾畫上學校培養學生奴性的政策。最後,或許有人會問,為甚麼仍然會有壞學生反抗老師。首先,我認為現行的學校制度只能培養學生奴性,而不是紀律,而這種奴性是作家柏楊所言的「狼性的忠」,誰對他有利他就服從誰。正如社會學家海德(D.Held)所言,服從有七種可能原因:
(1)在威嚇情況下的服從;
(2)未經思考的慣性行為;
(3)不置評論的冷漠;
(4)不滿現狀但無其他出路所以默然忍受;
(5)不滿現狀但因長遠利益而妥協;
(6)認為現狀值得支持;
(7)在理想環境底下,所有人平等地以民主協商出來的共識,再共同服從。
啟敢認為,只有(7)才能真正培養出一個有紀律的人。不幸的是,學校的教育的服從只在(1)-(5)徘徊,一些沒有在學校取得成就感的人,自然就不會將老師權威放在眼內。我無意對這群「壞學生」說好話,但是學校所高舉的價值觀也是空洞無力的。
總結而言,培養一個人有紀律,必須讓他們有獨立思考的能力,以及能夠抵抗群眾壓力的情操。一群奴才是不會有紀律可言的。一個奴性教育只能出土匪或奴才,不幸的是,我們的學校教育就是這樣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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