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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6 01:09:39| 人氣159|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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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這事談妥了

只剩下簽字 這一切就結束了。


這裡特別要提到"道路鑑定"

這對雙方來說都很重要

如果警察在上面寫上號誌待查

原本沒有錯的 會變成應負擔一半責任

扯到賠償部分的話

變成只能拿到原本應得到賠償金的一半 甚至更少...

道路鑑定在事發後就必須往上呈報

還需要當事者或是家屬看過以後簽名

但負責我案子的警察竟然是在事過一個多月才往上呈報的

還是我們要 他才趕工畫的

因此不管是飼料車位置 煞車痕 還有我的摩托車位置 通通畫錯!

他還堅稱 他什麼都沒錯 . . /

唯一做錯的就是沒拿給我們簽名...

就是因為這樣 事後他遇見我姐一直強調:

你們不要去做道路鑑定喔

因為對方是幹道 你們是支道

如果去做鑑定 是對你們不利喔 諸如此類的說詞...

可是事實上不是這樣

不管是支道幹道通通都要遵守號誌

闖紅燈就是不對 管你什麼幹道不幹道的


最後雙方達成共識

對方的保險公司要肇事司機吃下一張紅單

承認他闖紅燈<<<這點我最爽

這樣他們才能作後續理賠的動作...

賠償的金額算不算高? 我不知道

只要人活著就好!

活著才知道自己錯過什麼事

這麼想 金額多寡就顯得不重要了。

台長: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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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m*無謂
那些卑鄙無恥的警察
一個個都只會欺負善良不懂的老百姓
看了就一肚子火
明明就錯了 死不認帳
明明就忘了 還要別人講才做
整個很無言以對
2009-03-04 12:43:09
版主回應
他不是忘了喔 是壓根不想做...

我還是相信有好警察啦
只是剛好我遇到的是老鼠屎 囧
2009-03-04 23: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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