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7/15 聯合報】王文華
我的未婚妻今年一歲,名叫Jenny。
Jenny是我高中同學的女兒。我的高中同學,也是我的好友。他三十三歲那
年結婚,我是司儀。他三十五歲生女兒,我變成他的女婿。
我知道這聽起來很奇怪。畢竟,你叫「同學」叫了一輩子,怎麼可能有一天改口叫「爸爸」?我想,這世界上大概不會有任何人,跟老婆回憶年輕往事時,會說:「親愛的,你老爸和我,當年考試時一起作弊,考完後一起跟女校聯誼……」
我也知道這不合倫常。Jenny出生時,我三十五歲。等到她二十歲成年,我五十五歲。這年頭若有五十五歲的老頭泡二十歲的辣妹,不被網友和媒體修理才怪!所以我們若真能有情人終成眷屬,大概也要等到很老很老,好比說,我九十五歲,她六十歲。如果我保養得好,合照勉強可以上報。這段黃昏之戀也許會得到社會的祝福,報紙標題是「金池塘」或「長青樹」,而不是「癩蛤蟆」或「死老豬」。
但這並不是我和她爸媽當初的想法。一年前Jenny出生時,我和她爸媽密謀著這樁婚事。他們的想法是:現在社會上騙子這麼多,找一個信得過、有經濟基礎的男人來照顧女兒應該不錯。而我的想法是:如果我未來二十年還沒結婚,也許可以把對愛情的渴望,昇華成對乾女兒的提拔。當時我們並沒有詢問Jenny自己的意見。但她號啕大哭的表情,大概不能詮釋成默許。二十年後的她不需要照顧,二十年後的她,需要那個時代的金城武。
但我仍然感激好友,為我的婚事費心到這種地步。友情到了極點,竟然可以昇華成親情!
人生像購物中心,客人來來去去。很少人真的會消費,沒有人晚上會住在那裡。所以在每個階段,比如說高中、大學、當兵、做事,只要能夠留下一兩個好友,就是福氣。我不知道臨終的人,除了家人之外,還會想起幾個朋友。我猜若能數到十個,應該就算功德圓滿。
我和那十個好友不常連絡。大學四年,匆匆見過幾面。當完兵出國念書,彼此生死未卜。直到三十幾歲再回到台灣,才重新認識。
我們一開始是打籃球。每個禮拜天早上,平常沒時間運動的我們圍在一起打半場。摸球的時間,是休息的二分之一。投籃的次數,是得分的好幾倍。
經過這麼多年,大家的職業、薪水、婚姻狀況、政治信仰都不同了。但球是圓的,圓的球沒有立場。他的政黨連莊,他的女友比較漂亮,他的薪水比較高,他的車比較小。我們比了一輩子,終於在競爭激烈的球場上休兵。
因為我們看到:當年功課好的,現在未必成功。現在工作好的,未必真的快樂。有人活著,有人過世。比較,只是讓我們更渺小。
大家也一起追女朋友。我們都拿得出名片,名片上小有頭銜。都會穿衣服,並且熟悉陽明山的路。我們把打籃球的默契,帶進Plush。雖然不夠瀟灑,卻都舌燦蓮花。我們有一個驚人的發現:兩三個人一起約兩三個女生,是最好的約會方式!要攻破女生的心防,不需要展露性感,只要會帶團康。
在車裡,大家你來我往,逗得女生吃吃亂笑。我們從來不會搶同一名美女,每次都是男有分,女有歸,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
既然一起追求,糗態也就一起承受。我曾看到好友,在街上和女友大打出手。他們曾看過我,在馬桶旁借酒澆愁。我們都見色忘友,熱戀時幾個月不回留言。失戀就半夜來訪,在好友面前抽生平第一根香菸。男生和男生之間,很難聊心事。看到對方哭,我們只能尷尬地咬手指。
我和女友分手那晚,坐在對面的好友聽我講一堆對旁人毫無意義的細節,聽著聽著竟然睡著了。他說和女友吵架的情節,我一邊同情地點頭,一邊用舌尖清理牙縫。但這不影響我們的友情。半夜三點,淡水河邊。朋友有難,我們為他加班。我們也許不是溫柔的聽眾,但都可以當堅固的垃圾桶。
好友紛紛結婚後,我成了扶不起的阿斗。他們幫我介紹了很多好女孩,我都沒有交代。他們怕我孤單,星期六晚上找我吃飯。我怕他們要帶小孩,吃完後迅速離開。我們已經不是二十歲,沒辦法再徹夜狂歡。我們的友誼,必須以另一種形式繼續。
在新的形式中,還是有分享。只是隨著年齡增長,分享的東西不一樣。好友的姊姊生病,半夜裡我買豆漿和蛋餅去國泰醫院。急診室不能吃東西,我們站在仁愛路上,沒有筷子盤子,蛋餅直接在塑膠袋裡吃。
好友和我的父親先後生病,癌症成了我們最常聊的話題。他的爸爸過世,我走到醫院暫設的靈堂。他一個人繞著圈圈掃地,我蹲下來幫他清理香爐。
好友不認識我爸,下班後仍打著領帶到醫院來,捲起袖子幫忙拍痰。
我們先後失去父親,他告訴我辦喪事的注意事項。出殯那天,他只是輕拍我的肩膀。我們見面的地方,從Plush,到殯儀館。他幫我拿的東西,從雞尾酒,到骨灰罈。
我們還是聊天,只是聊的東西不同了。高中時,我們聊哪一家補習班好。
大學時,我們聊哪一家美國研究所好。回國後,我們聊哪一個女人好。
現在,我們聊哪一家銀行的房貸好。過幾年,我們會聊哪一家的健康檢查好。
最後,我們會聊白沙灣還是金寶山好。
那一天遲早要來,我只希望在那天來之前,能夠珍惜我的朋友。但想歸想,總是做不到。我出了新書,想要送好友一本。事情一多,也就忘了。好友星期天去書店,夫妻倆找了半天,都找不到我的書。沒想到最後是他的女兒、我未來的太太,Jenny,先看見。她才一歲,根本看不懂字。卻因為個子小,於是在比較低的架子上看到我的書。她當然看不懂書上的字,只看到書封面上我的照片,竟然就用手去指,並且含含糊糊地叫出:「叔叔……叔叔……」
那一刻,我知道我和Jenny心有靈犀,適合當情侶。但我也知道我在她心中,永遠是叔叔。那個在她出生那天去看過她、像抱豆腐一樣抱過她、在她跌破頭之後去陪過她,最後卻因為受不了她一直哭鬧而落跑的叔叔。我的蛋白質女孩,在逐漸長大。我和好友們,在逐漸變老。
昨日我們才高中,今日突然都變成「叔叔」。辣妹泡不到了,搶籃板球跳不高了,晚上睡不好了,上班時很少笑了。對於未來,似乎比高中畢業時更不確定。
唯一確定的,是每個人都有更多的癌細胞。
親愛的朋友,好久不見了,你們好嗎?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