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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9 21:59:07| 人氣69|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I w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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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贏honda了

但一點也不開心

沒意義的勝利

大家都不拿實力

希望下次

大家能拿實力競爭

不要再放水囉

今天證明了"事不過三"

台長: 阿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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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da~*
我已經連贏三次哩~!!

所以是<三不過四>

= =
2007-04-19 23:06:26
版主回應
事不過三喇
還沒超過三次= =
2007-04-20 21:02:55
*~Honda~*
不是拉~!!

我已經贏三次哩~!!

第四次輸哩!!

唉...算哩...

不重要~都是過去是了
2007-04-21 19:27:50
版主回應
我才贏2次= =
我要贏回來
2007-04-21 20:55:56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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