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問:『你為什麼喜歡一個人?』
我只能夠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一個人,卻說不出為什麼喜歡一個人。
喜歡一個人,是一種感覺;不喜歡一個人,卻是事實。
事實容易解釋,感覺卻難以言喻。
愛情是忽然有一個人,我們覺得一見如故, 很想靠近他,我們的內分泌忽然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很想擁抱他。 無論快樂或哀愁,我們也想不起當初為什麼愛他。
只有當我們不愛一個人時,才會找出不愛他的原因,因為我們開始挑剔。
任何一個人,只要你去挑剔,一定找得出缺點。
越去挑剔,缺點越多,我們便可以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他。
我們想買一件衣服時,即使發現他有小小瑕疵, 埋怨幾句,也肯將就,因為只有這一件,而且我們太喜歡他了,瑕不掩瑜嘛!
假使我們根本不想買那件衣服,它的小小瑕疵便是致命關鍵,我們更會努力地找出其他缺點,譬如質料不夠挺,顏色太鮮豔,向售貨員證實,我們不是隨便來逛逛的,我有認真考慮過的呀!
分手可以有很多原因,結合卻只有一個原因,原因就是:不需要原因!
其實喜歡或討厭一個人本來就不需要太多的原因,那本來都是一種緣分。往往是發自一種直覺,堅持去尋找原因卻可能是一種被社會價值觀的扭曲........
所以喜歡一個人跟承諾愛一個人,雖然發自同源,但是意義卻太不相同。
喜歡一個人既然只是一種直覺,是一種我就是想要的篤定,更是一種佔有,彼此之間沒有義務也沒有約束,感覺消失了,自然也就結束了。所以幾度遊賞花間的男孩,本來就是輕佻和炫耀的。
可是對一個有責任感的男孩子而言......承諾愛上一個女孩子,是與喜歡大不相同的。
承諾必須是一種付出 ,在承諾之前他必須謹慎的思考:這種喜歡是僅僅激情,還是已褪變為發自內心的摯愛.....他必須反覆思量。
愛上一個女孩子,除了外貌之外,更包活個性、能力和思想。
必須喜愛她的優點,接受她的缺點。
設身處地為人著想、要體會並分擔對方的難處和辛勞、要共同對抗環境的壓力和可能遭遇的困難,更重要的是要有共同的家庭觀念,和為下一代奮鬥犧牲的準備。
在慎重的思考後才毅無反顧的做出承諾,所以以博愛的角度而言,我們要對天地有情、對世人有愛,但對愛的付出是有差序的,對於朋友、好朋友、親人、情人與摯親(夫妻) 對待和相處的方式都必須是不同的。
不然,他就是個濫情的人。
成天以談戀愛為榮,以換戀人為樂。
別人的愛對他而言,只是種炫耀的名牌罷了,收集到了,流行過了,自然就會棄之不顧。
所以好的男孩子,除了有情之外,還須有義,夫妻間相處才能情深義重。
而要成為一個有責任感的情人,除了要有成熟的本質外,最重要的,是不斷的成長。
要在每一件事件或每一次感情的過程中成長,要修正自已的缺點。
了解戀愛過程中,施比受更有福。
因為真正的有情人會給妳更大的福報,二個人深情不悔的相愛,是人間最快樂的事情。
彼此相愛 ,互相扶持,為共同的理想奮鬥,自死不悔,此生無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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