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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9 18:01:52| 人氣22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因應H1N1新型流感 臺中港務局做好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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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港務局訊
為防範新型流感,臺中港務局早經訂定『因應流感大流行交通設施管理防範措施及應變計畫』納入臺中港防災應變體制,就不同疫情等級(分O、A1、A2、B、C級)分別採取各級防範措施並與港區檢疫主管單位疾病管制局第三分局保持密切聯繫掌握流感疫情最新消息,依據中央發布之疫情等級啟動港區防疫機制,採取相關防疫措施共同維護港區安全。
臺中港設有「台中港衛生安全工作小組」,由港區相關公務機關及業者組成,並由疾病管制局第三分局分局長為小組召集人,為因應此次H1N1新型流感疫情,除啟動防疫機制做好防疫準備外,並於本(29)日召開本年度第一次會議,提供最新流感相關訊息加強宣導防疫措施。
依據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宣布之疫情等級,目前為A1級(國外發生人傳人之新型流感),臺中港目前採取防範措施如下:
一、一週內有過境疫區之來港船舶,船務代理公司應先通報疾病管制局(聯絡電話:04-26562514、26563471),船員需提供體溫監測表,如有發燒者,由疾病管制局通知特約醫院(梧棲童醫院)派專用救護車載至醫院篩檢處置。
二、來港客輪並以本港為第一靠泊港口,旅客須予量測体溫,如有發燒者,疾病管制局依權責通知特約醫院派專用救護車載往醫院篩檢處理。
三、非過境疫區或非以本港為第一灣靠港口,依正常檢疫作業程序辦理。
四、港區作業第一線登輪檢查作業人員如引水人、環保組、環保組稽查員、海巡安檢、PSC檢查員及客輪旅客通關服務人員等相關單位人員需配帶口罩以維自身安全。
五、港區登輪檢查人員或作業人員如發現船員或旅客有發燒者,應即主動通報疾病管制局處置。
六、港區各相關單位、旅客通關處及進出港區堤口管制站應做好各項防疫準備加強防疫措施,並充實防疫物資:耳溫槍、額溫槍、紅外線發燒偵測儀、口罩、乳膠手套等,另各辦公室洗手間、洗手台應備置肥皂或洗手液等備品,進行防護。
七、通報港區投資廠商自行辦理辦公室內外環境之消毒工作。港務局各辦公室內外環境之消毒工作,則由港務局環境保護組儘速執行。

台長: ~ㄚ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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